胡志偉:再思教牧性失德 胡志偉 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 上午5:46 筆者已撰文數次提醒本港教會要儘快制定「健康防線」,讓教會成為安全場所,減少性侵犯事件;可惜大多堂會不以為然。當再一次傳來有教牧性侵犯青少 年事件,猶幸傳媒沒有如報道校長或歌手涉性侵犯那樣大篇幅。近來每年揭發而見報的,教會總有一兩單類似事件。筆者感歎的不只是教牧本身的性失德,影響了信徒對教牧的誠 信;更可悲是不少宗派與堂會常抱著心態:「類似事件不會發生在我們當中」。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曾辦過數次講座,探討教牧性失德與堂會訂定預防措施;然而參與者不算踴躍, 這正反映堂會對此方面意識不足的問題。 不少堂會從來不肯正視與承認,會眾或教牧中有可能存在同性戀者;同樣堂會也可能存在性侵犯者與被性侵犯者。每當有性侵犯事件發生,教會總抱著「家醜不外揚」,撤換了教 牧就息事寧人,或交由警方處理,卻不深入反思,提高醒覺,制訂適當的守則。單以教牧也是人,或樹大有洩K等論述,根本不能解決問題。面對不斷上升的性侵犯事件,本港教會 可參考外國教會經驗,制定守則、甄別義工及教育信徒。 凡涉及未成年人士或青少年活動,堂會須制定「健康防線」(safe boundaries),要求受薪員工與義工遵守。外國經驗,要求所有兒童活動,至少有兩位成人工作者同時在場;而 戶外活動,則至少三名。凡在外住宿活動,必須分別有男與女導師在場。有些更有嚴格規定,要求帶領活動者須廿一歲或以上;並對兒童往洗手間的安排,也有具體的指示。這些 「安全守則」,包括一位男士不能單獨與任何性別兒童共處一室。換言之,單身或已婚教牧邀請信徒單獨往家中傾談或留宿,是不合宜的做法。這並非說教牧不能邀請信徒返家中 相聚,但這些交往是集體性,如團契或小組等,而完了家庭聚會,參加者要一起離開。筆者不能在此逐一陳述;可能有人認為此等條文過分嚴苛,然而這些「安全守則」目的是加 增犯事者的難度,不容有機可乘,使那些意圖性侵犯者知難而退。 美國不少堂會要求兒童及青少年工作者,包括義工在內,申報過往有否性侵犯記錄,並把有關資料送往警方專門部門查核;待檢查甄別之後,方接納申請人有資格照顧兒童。本港 尚未建立此制度,但堂會可要求有關同工填報更多資料,並要求工作人員嬝炊峖P意有關「安全守則」,才能參與事工。 最後,堂會要透過這些醜聞作合宜教導,提醒信徒之間交往,或信徒與教牧之間交往,有其界限,不能美其名親密關係取替了常識的判斷。堂會鼓勵信徒若遇上性騷擾或性侵犯, 有何渠道作出投訴,從而減少犯事者繼續傷害別人。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每週評論,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