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學童敗訴 教育局:繼續支援學校妥善安排離校學生

教育局年初將可獲資助的特殊學校中學生的年齡上限,從20歲修訂為18歲。有智障學生家長不滿要求司法覆核,指主流學校沒設年齡上限,政策涉及歧視。但昨日遭高等法院宣判敗訴,有家長對判決感到失望和遺憾。 教育局回應事件,指明白家長對子女的愛護和關注,希望家長、學校及社會人士正確詮釋判決,又強調繼續為特殊學校提供資源及加強支援。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已取信所有特殊學校,強調繼續給予學校資源和支援,與業界聯手提高特殊學校教育質素。又建議學校對於需要離校的學生及家長,給予專業輔導,積極跟進離校的同學,讓他們順利度過另一階段的生活。 教育局表示已與社會福利署及職業訓練局溝通,向特殊學校提供智障學童離校後服務的聯絡方法,協助學校為學生作出妥善安排。 據報導,今年申請留校的378宗個案,已經有244宗獲批准留校,58宗被拒絕,尚有70多宗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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