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譴責八掛雜誌不良報道手法 侵犯私隱 關銘恩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上午11:23 明光社譴責《東方新地》偷怕陳巧文私生活報道手法卑劣,侵犯個人私隱。呼籲對該報道感到不滿市民可以向該雜誌、影視處及報業評議會等部門做出相關投訴。 《東方新地》1月19日第632期報道陳巧文家居内情況,還以長鏡拍攝當事人私生活,還以文字批評她的衣著。明光社指出此報道手法有違《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實在看不到當事人在家中的衣著習慣和市民的公眾利益或知情權有任何的關係」,指摘該雜誌偷拍手法卑劣,並配以負面評論,將當事人的私隱公開給公眾,罔顧對當事人及有關人士所造成的傷害。 明光社表示,感到不滿市民可以向該雜誌、影視處及報業評議會等部門做出相關投訴。 呼籲信全文:http://www.truth-light.org.hk/index.jsp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