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清、标清与高清 爱妻部落(40) 編輯室 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 上午9:53 日前报章报导一对中年夫妻结婚七 年后离婚,法庭按照"合理需要"原判裁定妻子可分得丈夫三分一财产。妻子不服上诉、上诉庭首次引用英国案例的"公平原则"、指出每对夫妻在家中都担当同等重要的角色, 故以后的离婚案,都应以"公平原则"分配财产,故此裁定上诉女方可分得前夫536万财产的一半。上诉庭的裁决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也引起了己婚人士、意图或企图结婚人士 、意图或企图离婚人士的高度关注。有数位男士在电台的节目指出男士应该要"大使D"以避免妻子分身家。这点我爱妻部落部长一直都奉行:"钱是要来使,不是要来睇"的原则 。各位读者可还记得我在很早前的篇章《入场费与离场费》中指出结婚是一场很昂 贵的"游戏",印象中的纪录是前通用电器公司总裁为离婚的"离场费"付出二十七亿港元的高昂代价。 按照圣经中的原则:"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上帝结合的,人不可分开。假如人硬著颈项坚持要将"一"分开,一分为二,也即是二分一了。故此看来:上 诉庭的决定也按照圣经的原则作出裁决。而事实上、爱情是甜蜜的、恋爱是盲目的、结婚是冒险的、我们可以由香港近年屡创新高的离婚率得到一点启示。 婚姻专家经常提醒一些意图或企图结婚男女,结婚前是用望远镜去看对方,四四正正完好无缺,但结婚后是用显微镜去看对方,将对方缺点近距离放大,所以我这个爱妻部落部长 的"结婚是冒险的"说法,也是不无道理。在我结婚三十多年"冒险"生涯中,我也悟出了一些大道理。我认为结婚前男女交往是电视旧制式——低清。男女看对方都在"低清" 制式,在"低清"下,优点当然展现得完美无暇,就算对方的缺点,也只是看得隐隐约约、蒙蒙眬眬地似有还无。再加上一个不切实际的期望:"他爱我,结婚后一定会改变。" 这是最致命的"低清"效果。新婚燕尔是我们说的蜜月期,在这期间开始进入"标清"制式时期,对方所有的缺点好像电视中"阿姐"的鱼尾纹骤然出现,效果吓人,幸好还有一 些优点的"残留效应",叫一切不致急转直下。最要命的应该是结婚后一年至七年期间,婚姻生活进入"高清"制式,对方所有缺点都以"高清"呈现眼前,而对方的优点经过时 间的考验都叫人视而不见成为"历史"。各位己婚人士,你的婚姻制式是"低清"、"标清"还是"高清"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