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基聯認為平機會提出的「事實婚姻關係」令異性同居、同性同居關係都 得到等與婚姻關係同等的認可、權利和福利,包括申請公屋、領養孩子和領受遺產等,認為模糊了婚姻制度的獨特性和重要性,更有推動同性婚姻之嫌。
該會又堅決反對將婚姻狀況修訂為「伴侶關係狀況」,以及反對加入「事實婚姻關係」,以及將這些納入法律保障範圍,因為這做法破壞本港現行婚姻定義,勢將引起不必要的法律訴訟及社會混亂,亦間接認同和鼓勵未婚者及同性同居。
此修訂更將令所有僱主、政府及整個社會都要給予「事實婚姻關係」與婚姻等同的權利,勢將增加整體社會開支,亦對已婚者不公平。
華基聯表示平機會此修訂有違人倫法紀,破壞社會和諧,籲請各界及教會人士認真嚴肅關注此事,積極作出回應,守望代禱。
平機會的修訂案中的「事實婚姻關係」包括了有實質同居關係的人士,即任何人的「前度」或「小三」等都被視為等同婚姻關係。有團體批評此概念將已屬意分開的男女關係硬視作婚姻關係,斥相當「荒謬」。
並且「事實婚姻關係」並沒有人數規限,即一個人假使有數位前任同居女友,又在太太以外有數位同居情婦 (小三或二奶),在平機會的修訂中均會被視為「事實婚姻關係」,均有權向僱主申索原定賦予員工配偶的福利,甚至可申請公屋,被稱「小三福音」。
《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期至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