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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馬來西亞政府「阿拉」禁令反復無常 信徒表不滿
去年12月31日大馬政府已經答應《先驅報》無條件更新其出版准證,但在今年1月初首相署部長阿都拉幸又在一項聲明中指出,內閣決定非回教徒使用「阿拉」一詞的禁令仍舊不變。馬來西亞基督徒對此深感失望和遺憾。
據英國基督教媒體Christian Today報導,馬來西亞基督徒聯盟(Malaysian Christian Federation)領袖Paul Tan Chee Ing在對媒體的聲明中,反復強調一個事實,在伊斯蘭教形成以前“Allah”已被阿拉伯基督徒應用,這一禁令嚴重違反了憲法中賦予人民宗教自由的權利。
Ing聲明:「『阿拉』一詞在伊斯蘭教形成以前阿拉伯基督徒早已開始使用。」
「我們堅持不斷的告訴政府我們有權利使用‘阿拉’一詞,不論是在Bahasa馬來西亞出版刊物或者是其他。」
關於「阿拉」一詞使用權的鬥爭開始於馬來西亞政府威脅當地一份天主教報紙,如果再使用「阿拉」一詞,將停止他們出版准證的更新。相應的,馬來西亞天主教週報《先鋒報》上個月對政府的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政府撤回這一違反憲法、侵犯宗教自由的禁令。
據英廣播公司報導,在《先鋒報》上訴不久,政府在給《先鋒報》主編的一份傳真中表示沒有附加條件的給與更新此報2008年的出版准證。
但是,不久政府的立場又有所變化,馬來西亞回教事務局局長Abdullah Zin告訴記者,內閣表示「阿拉」一詞只能用於回教。
Zin說,內閣表示「阿拉」一詞是用於稱呼回教的上帝,只能允釵^教徒使用。馬來西亞回教徒占馬來西亞人口的60%。
本月初,Zin解釋說,其他宗教使用「阿拉」一詞會引起敏感問題,給回教徒製造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