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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 [太5:9]
马来西亚政府"阿拉"禁令反复无常 信徒表不满
去年12月31日大马政府已经答应《先驱报》无条件更新其出版准证,但在今年1月初首相署部长阿都拉幸又在一项声明中指出,内阁决定非回教徒使用"阿拉"一词的禁令仍旧不变。马来西亚基督徒对此深感失望和遗憾。
据英国基督教媒体Christian Today报导,马来西亚基督徒联盟(Malaysian Christian Federation)领袖Paul Tan Chee Ing在对媒体的声明中,反复强调一个事实,在伊斯兰教形成以前“Allah”已被阿拉伯基督徒应用,这一禁令严重违反了宪法中赋予人民宗教自由的权利。
Ing声明:"『阿拉』一词在伊斯兰教形成以前阿拉伯基督徒早已开始使用。"
"我们坚持不断的告诉政府我们有权利使用‘阿拉’一词,不论是在Bahasa马来西亚出版刊物或者是其他。"
关于"阿拉"一词使用权的斗争开始于马来西亚政府威胁当地一份天主教报纸,如果再使用"阿拉"一词,将停止他们出版准证的更新。相应的,马来西亚天主教周报《先锋报》上个月对政府的提出法律诉讼,要求政府撤回这一违反宪法、侵犯宗教自由的禁令。
据英广播公司报导,在《先锋报》上诉不久,政府在给《先锋报》主编的一份传真中表示没有附加条件的给与更新此报2008年的出版准证。
但是,不久政府的立场又有所变化,马来西亚回教事务局局长Abdullah Zin告诉记者,内阁表示"阿拉"一词只能用于回教。
Zin说,内阁表示"阿拉"一词是用于称呼回教的上帝,只能允钗^教徒使用。马来西亚回教徒占马来西亚人口的60%。
本月初,Zin解释说,其他宗教使用"阿拉"一词会引起敏感问题,给回教徒制造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