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力地反驳同性恋者的论点﹖

【本报专讯】基督工人神学院吴罗瑜博士近日发文,探讨如何在世俗化、多元化的后现代社会,在诉诸圣经教导外,如何以伦理及客观事实的角度,用富说服力的理由来反对同性恋者的论点。 "公平、平等保障、反歧视"论点 同性恋者最常用"人人都应该平等地有结婚的权利"为理由,批评传统婚姻支持者歧视及剥夺他们的人权。吴博士表示这论点其实大有问题。在社会正常运作中,所谓"平等"必须当事人是否符合某些资格。 不论西方或华人社会中,婚姻必须是有生育可能性,并有抚养子女成人的可能性,因此社会给予已婚人士一些特别优惠,如假设了夫妻一方留在家中照顾孩子而没有工作,因此设立配偶医疗保险,或工积金等福利。但同性结合并没有生育可能,因此她认为拒绝承认同婚结合为"婚姻"有充份理由。 "相爱委身"与"平常人"论点 同性恋者又高呼:"我们二人相爱,与异性恋者无异!"但吴博士指出不少调查显示同性恋与异性婚姻大有差异。事实上同性结合维持年数不长,他们婚姻性行为十分普遍,忠于伴侣的不足五成,这些事实可见同性结合与长时间委身、忠于伴侣的传统婚姻实不相同,因此同性恋者说他们与伴侣相爱与异性恋无异是缺乏说服力的。 "自由、人权、私隐"论点 吴博士又指出,同性伴侣家庭暴力比异性婚姻严重,特殊的性交方式亦令他们性病、肝炎、且癌、爱滋病等蔓延等别快,平均寿命亦比异性恋者短。此外他们间滥用酒精、毒品、患忧郁症、自杀等比例都特别高。以上种种方面都说明了,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危害自己及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他们同性结合不能单以自由、人权及私隐等理由来被接受。 "同情受害者"论点 同性恋者往往表示他们的性倾向与生俱来,但却备受不公平对待。吴博士指出事实上直至今日仍无证据显示同性恋是大然遗传的。另一方面同性恋运动有意识地宣传他们的受害论,作为颠覆传统婚姻的手段,不能不防。 吴博士最后总结说:"现在不是坐视不理的时候,因为我们的『无为』等于默许社会的瓦解。让所有关心传统婚姻的人一同站起来,表明我们的立场!但与此同时,愿基督徒一同跪下来,恳求天父怜悯受同性恋运动损害的人!" (吴博士文章源自"基督工人神学院"十月份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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