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宗同性戀性侵被囚案例

中內地法院出現首個性侵男性被判入獄的案例,引起法律對同性戀者保障的關注。 一名18歲男子去年5月被43歲保安男子性侵,由於輕傷被告被判以入獄1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內地法律中,強姦罪的受害者一般指向女性,因此此案中被告人未能構成強姦罪,但卻以傷害罪而入獄。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同性戀未能受現時法律的保障,事件引起內地法例對同性戀者的保障關注。 內地社會同性戀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同性戀者仿傚歐美及台灣的同性戀組織利用文化活動、大眾媒體及學術研究等為社會接受同性戀鋪路,對崇尚外國文化的中國大陸年青人來說無疑是極大的衝擊。而同性性行為帶來的問題如愛滋病的散播、婚姻關係的破壞、靈性的迷失等卻多被掩藏。如何保守傳統婚姻,讓中國的大眾切實認識健康的男女婚戀關係,將是保守中國社會健康的一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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