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我對當下中國家庭教會宗教政策的理解

(此文根據將於17日在LA召開的《守望教會事件與家庭教會合法化研討會》發言稿整理) 中國政府對待基督教的政策,是有規律可循的,根據趙天恩牧師《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一書和本人的體會,我認為政府對待基督教的政策,受四個方面的影響: 首先.馬克思列寧主義「宗教是人民的鴉片」、 「宗教必然要消亡」的宗教觀和中國歷史上政教合一、神道設教的傳統;其次,中國的宗教部門隸屬於統戰部門,宗教組織是其統戰的工具之一,出於團結黨外、搞好國際關係的統戰目的,宗教政策也有不斷的調整;再次,中國宗教政策受政治形勢影響非常巨大,政治形勢緊張時,對教會的逼迫也就加劇;政治形勢緩和時,對基督教也採取較為寬鬆的政策。比如在中共取得政權之初,對基督教實施全面控制、不加入三自的家庭教會領袖受到嚴酷的迫害,但一般信徒情形還可以;隨著政治上越來越左,到文化大革命時期,消滅宗教成為政策。除了吳耀宗等少數幾個基督教官員外,不僅家庭教會,連三自教會也被剷除。改革開放後,政治上改革開放,宗教政策隨之溫和。但改革歷程中保守派的每一次反撲,都導致宗教政策的收緊,逼迫的加劇。如1983年的嚴打期間、1986年反資產階級自由化、1989年六四鎮壓後,政策收緊。從1990年代中期,由於提出宗教要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政策、由於和諧社會的提出,宗教政策一度緩和。但近幾年,由於2009年六四20周年、今年茉莉花革命、明年政治局常委換屆,政治形勢趨緊,宗教政策也時松時緊。 最後,宗教政策的制定也考慮到信徒的抗拒程度。例如由於農村家庭教會信徒從改革開放以來持續地與政權的抗爭,政權最後也只能採取默認的態度對待農村家庭教會。 這四個方面是理解中國宗教政策的關鍵因素,當前的宗教政策,既有歷史的延續性,也有當前政治形勢的特殊性;既有出於統戰考慮的靈活性,也有意識形態決定的原則性。明白了這四個因素,就為理解和認清中國政府當前宗教政策做出了很好鋪墊。 在理解和認清中國政府對待家庭教會的當前政策時,要避免兩個極端,一是認為當局會把家庭教會定為邪教後,像法輪功那樣剷除,一是認為現在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再沒有必要要求改善。避免第一個極端,是讓我們看到目前政策的相對進步性。我之所以認為中共政府不會定家庭教會為邪教,有以下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基督教是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廣泛的正教,全世界大部分國家,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都是基督教人數占主流的國家,這些國家中的政治、經濟、文化要人,大多是基督徒,如果定基督教為邪教,那麼中國的宗教政策就會倒退到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時期,而中國政權就要與世界大家庭隔離、把自己不僅開除除聯合國國籍,也要開除出人類的人籍了。 其次,家庭教會這麼多年來的表現,是非常溫和堅韌的,就是累遭逼迫,也是一面忍氣吞聲、一面堅強地拓展,使政權不得不步步退縮。而且家庭教會在社會救濟、社會文化貢獻也有越來越大,國內很多各界名人,都已經是基督徒,甚至很多官員,成為了地下基督徒。打壓所謂的“邪教法輪功”,使中共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政治、國際形象成本,再發動一場這樣的打壓運動,對政權來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第三,當局扶持的三自教會,撇開政治性的實質,在宗教形式的大體教義、經典、聖禮上也基本相同,都是同一本聖經、同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如果定基督教為邪教,那麼自己的這一大塊,又如何處理呢?這些綜合因素,是當局一直不敢定基督教家庭教會為邪教的根本原因。 雖然政府不會把基督教當做「邪教」來徹底剷除,但現在對付家庭教會的政策是最好的嗎?我認為現在這種有一定自由度得政策雖然比徹底消滅的政策有進步,但也顯然違背中國自己的法律,並且有礙於基督教在國內的發展的。現在對付家庭教會的政策歸納起來有5點,也就是我所謂的五化: 1. 分散化:將100人以上的家庭教會分散成基督徒家庭裏面的聚會,或者人數在20人以內的聚會,不讓你成為church(有教堂的教會),而讓你成為fellowship(家庭或小空間中的團契)。上海萬邦教會就是一例。 2. 非法化:絕不承認家庭教會的社會地位,絕不讓家庭教會以獨立社會法人名義登記。始終把家庭教會作為實質上的非法組織來看待。也因此家庭教會無法有合法的教產、敬拜場所、無合法的教會財務人事等制度、無合法的神學院、出版社、學校等等。 3. 隱蔽化:不讓家庭教會在中國社會、尤其是國際舞臺上浮出水面。如2010年洛桑會議,採取極其粗暴的方法阻止家庭教會的代表參加國際會議、在國際舞臺上展示形象。如本人在中國時在家庭教會講道可以,但一旦去大學、社會論壇講座,就被事前取消。要把家庭教會的社會影響力減少到最低,這是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目標之一。 4. 時刻控制化:本人在國內時與全國不少家庭教會有過接觸。給我的感覺是,雖然各地政策差異很多,有地方控制力度大,有地方能夠包容,但是所有家庭教會,基本上都在政府的全面監控之中,一旦家庭教會人數擴大(估計超過100人)、一旦產生了社會影響力、一旦涉及到某些敏感事務,那麼家庭教會頭頂的懸劍就會落到頭上。最新的消息是除了控制聚會點外,很多大城市街道辦、居委會都設有專門的家庭教會負責人,負責所在地區的家庭教會信徒。 5. 納入三自化:這次守望事件中,政府動員不少三自教會人員,給守望教會做工作,納入三自。而政府允許的登記是以三自教會附屬機構名義登記,一些經不住考驗的教會納入了三自。納入三自是政府對待家庭教會最終極的目標,但它也知道這是不能「心想事成」的。 守望教會要求的社會地位的合法化,整體性的公開敬拜、合法的教產等等訴求,顯然與中國政府當前對家庭教會的政策是有巨大出入的。針對當前政權的五化政策,家庭教會的要求則是整體化、合法化、公開化、擺脫控制化、徹底獨立化。而時代給我們家庭教會信徒以及同情家庭教會的各界人士的任務,就是突破當前政權和政策的瓶頸,擴大家庭教會的信仰自由度,拓展家庭教會的信仰自由空間。至於如何進行推進,需要另文論述。 【曼德,基督徒作家、羊文化首倡者,基督教道學碩士,曾在大陸數百家教會、工商團契和企業演講,經常於眾多主內刊物發表文章。曾在大陸出版《天職》、《新職業觀》,在香港出版演講光盤《信仰與經濟》,在美國出版《榮耀職場》。現為中國福音會副宣教士。聯絡作者及奉獻曼德文字及文化事工,請電郵至:mandeusa@gmail.com。】 專欄文章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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