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为尊 爱妻部落 (30) 黃鴻麟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上午1:50 人很多时候不单自私自利,自以为是,最大的问题还是:自我中心——一切 以我为尊。难怪主耶稣也教训我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剌、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我们深明这个教训,但行出来却是另一回事。我想在婚姻生活中,自私自利可能 不是个严重的问题。圣经也教导我们:"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我们深爱配偶也会竭力为配偶做很多的事情,但却是按照我们的思想、方法和程序去作,表面上是"为你好", 实际是一切按我的本子办事,一切以我为尊。 说实在,"自我"真的是人际关系的障碍,特别是在婚姻生活中极度"埋身"的人际关系一个很大的障碍。结了婚后,我们仍然带著自己的饮食习惯、起居生活方式、处理事情方 式进入新的生活。当然,"一屋两制"的生活方式一定是争吵摩擦在所难免,更甚的是"连场大战"以致离婚收场。体谅与包容当然是驯服"自我"的最佳"武器",也可以让婚 姻的"磨合"减少一些苦楚。但"自我"、"以我为尊"、"我的方法最好"这些东西很多时候在我们婚姻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中,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地主宰著我们,也在不知不觉 ,一点一滴地破坏我们夫妇的关系。在政制争拗、工作会议中我们竭力去保护自己的主张看法和做法,但在婚姻生活中这种"坚持"很多时给婚姻关系带来很大的伤害。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以为我尊"的事例。还记得早前一位政府食环署负责殓葬事务的职员把一具个多星期无人认领的遗体埋葬成为报章新闻,因为家人来领遗体时领不 到才揭发职员违规把30日才埋葬的遗体提早处理,而那位职员在面对指控时表示自己处理的方法比较署方的方法更好,所以按照自己的方法处理。 在我家居有两层停车场,驾车者大部份都是有学识修养的中产,但他们都视停车场的交通标志如无物,自己方便怎样进怎样出,随心所欲,所以经常有"对头车"而惊险万分,我 更曾目睹一位父亲用自己的车辆给一位六、七岁的小童驾驶,真的把人性中"以我为尊"演绎得淋漓尽致。 "以我为尊"在婚姻生活的体现是:"结婚后我一切都不改变,家中一切饮食习惯,起居及生活方式按我的心意进行"。 我这个爱妻部落部长觉得婚姻生活是要让我们因深爱对方 的缘故,去学习透过体谅包容、渐渐"心意更新而变化",把"以我为尊"的自我放下。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