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耀珊唱片制作的天文数字费用一直是本案的焦点,相关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则是控辩双方之间的争议点。
控方9月9日继续盘问康希时,引述涉案公司Xtron的介绍文案说,教会通过康希妻子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在亚洲和美国推展的跨界计划耗资3515万元,包括进军美国而出英语唱片的1649万元。就此康希说:"我相信,专辑制作费约2000万元……我想其他的是与专辑制作有关的跨界计划的费用。"
"跨界计划"是教会通过何耀珊的流行乐来推动传教,希望借助她的歌声吸引非教徒加入教会。Xtron一度管理何耀珊的歌唱事业,Firna是城市丰收教会在印度尼西亚的富商会员哈纳菲的玻璃制品公司。
在进军美国前,何耀珊于2002年至2007年针对亚洲市场制作了五张华语专辑。上月26日康希证实何耀珊的华语专辑和美国英语单曲在2003年至2007年里亏损950万元。5年中,只有2004年赚了52万元。
控方指康希等涉案六人挪用教会用途特定的建堂基金——假借教会在2007年和2008年分别认购两家公司Xtron和Firna的债券,来打造何耀珊的英语专辑。
而何耀珊原定于2010年8月面市的处女英语专辑“Cause a Ruckus”,至今不见天日。当时,网上开始有人质疑Xtron和教会之间的关系,商业事务局对康希等人进行调查。为了制止网上的攻击,康希觉得应该马上安排Xtron和Firna向教会赎回债券。
为此,他们十分急迫地寻求3000万元来补洞。他们称,跨界计划的金主哈纳菲承诺会承担所有专辑制作费用。
控方指哈纳菲只不过是被告用来补洞的渠道,他的承诺也是幌子。主控官以康希在2010年5月发给Xtron董事钟嘉荣的手机短信为例说,康希当时告诉钟嘉荣,他宁可由钟嘉荣来借钱补洞,"我想当哈纳菲知道洞有多大时会感到震惊",指出时哈纳菲的"承诺"是幌子。康希不同意主控方的说法。
康希说他记不清当时的情景,辩称可能是因为哈纳菲在印尼,若是哈纳菲借贷,钱得从印尼汇到新加坡来,那不如新加坡公司直接借钱更方便。
控方也提到一份有关Xtron计划如何在2015年偿还贷款的文件,当中包括由哈纳菲和其他人赞助来还债。主控官指出,为何哈纳菲要偿还的贷款,竟然由哈纳菲自己来赞助。"那好像在暗示,哈纳菲在赞助自己还债。"这与康希称哈纳菲承诺还债不相符。
康希指出,自己不是文件的作者,但他坚称最终是由哈纳菲买单,并且哈纳菲至今还在偿还贷款。
该份文件也提到,康希计划贡献1500万元来帮忙还债,其中包括1000万元的赞助、300万元卖房地产所得和175万元版权税。康希昨天称,这只是情况规划(scenario planning)而已。
主控方指出康希并非Xtron董事或职员却愿意协助哈纳菲补洞,康希称要哈纳菲在短时间内找一大笔资金不容易,所以他们帮忙集资。
在完成盘问前,主控官指康希多年来撒谎和欺骗,以掩盖和方便他与共谋陈一平牧师、时任教会基金经理周英汉和管委会成员林岭恒,以及先后为教会财务经理的黄玉音和陈绍云挪用教会建堂基金的罪行。
康希不同意,并说:"若这项指控是真的,那么(审计事务所)Baker Tilly TFW就肯定是我的共犯,因为他们知道建堂基金用作此(认购债券来资助跨界计划),他们没说这是挪用。"康希坚持认为自己不是挪用教会建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