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自由中自由(下):他就照所許的願行了

在不自由中自由(下):他就照所許的願行了
很多人年年都許願,却很少認真地看待它。
兩個月後,她回到她的父親那裡,她父親就照他所許的願向她行了。(士十一39)

耶弗他在他同亞捫人作戰之前,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十一30~31)神應允了他,使他大大得勝亞捫人,攻取了二十座城。耶弗他可能還沒有走到家前就已經聽見那擊鼓跳舞的聲音,准備享受他人生當中第一個榮耀的時刻,哪知卻是一個晴天霹靂——那個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女兒!而且是他唯一的孩子!

如果是一般人,當時可能會馬上對主反悔說:「主啊,原諒我剛才一時衝動,隨便說說,我知道你也不喜悅我們殺人,更何況是自己的女兒,我就獻上5只公羊給你算了吧……」不然就是反過來埋怨神為什麼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主啊,過去幾十年我已經很不好過了,我沒有別的親人,只有一個女兒,現在好不容易能夠在那些曾經排斥我的人面前威風一下,而且為自己的百姓立下大功,你竟又要讓我失去我唯一的女兒?未免太無情了吧!」耶弗他確實很難過,所以他一看見是自己的女兒出來迎接,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但是……他沒有收回所許的願。

他的女兒了解他父親的性格,雖然他們從小就生活在被歧視的環境下,可是她自小父親正人君子的形像就深深烙印在她心裡,她知道父親做事正直、有原則,絕不違反自己的誓言。一方面她不為難父親,另一方面,我想,她早已被父親那種忠實的性情所感化,所以她也堅定的配合。女兒對父親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只是她向父親要求有一件事,就是容她去兩個月,與同伴在山上,好哀哭她終為處女。耶弗他許可了,直到兩個月後,她回到父親那裡,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這表示耶弗他將她「獻為燔祭」了。他的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本處引起一個聖經的難題——難道神喜悅人將人獻為燔祭嗎?因此,有一些學者認為這裡所指的「獻祭」並不是將他的女兒殺了獻祭,而是指她一生持守獨身,在神的會幕裡面服事,不能為耶弗他繼承後代。本文不想仔細的探討這個問題,只想簡明表達筆者立場:耶弗他確實是將女兒獻為燔祭,但是這並不表示神喜悅這樣做。無論如何,有一點是肯定的——還這個願對耶弗他是極艱難的抉擇,但是……他說到做到!無論這個願是多大,多困難,他都沒有反悔。

很多人所缺乏的,就是這種精神和對自己忠實的品格。答應別人的事很容易忘記,答應神的事更容易反悔。在我們的潛意識裡面,神既然看不見,且又滿有慈悲、憐憫,所以在祂面前我們總是漫不經心、隨隨便便。在需要主的時候什麼願都可以許,有人說:「主啊!幫助我吧,賜給我一份月薪三千元的工作,我就固定將十分之一奉獻給你。」結果神應允了,要交出十分之一時,心裡開始想:「主啊,你其實也不需要這麼多嘛,你知道,我還有兒子在讀書……」又或者參加培靈大會,講員講道大有能力,我們感動流淚,對主說:「主啊!我要一生愛你,將自己完全的奉獻給你!」過了兩個禮拜,都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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