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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聖經文化地區活出真理的原則
2022年11月14日03時25分 上午 Posted.
 | »(圖:pexels) | 在非聖經文化地區,用聖經活出真理需要很大勇氣,有基督教事工機構總幹事提出,留意聖經的教導要求我們生活裡,思想下一步怎樣做。
專欄作者、Denison Ministries總幹事吉姆·丹尼森(Jim Denison)在Christian Headlines網站撰文,指出基督徒擁有信念是吸引人的,然而只有信念卻沒有行為見證,反而阻礙人相信上帝。 他鼓勵基督徒每一天按照聖經地去生活,因為「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並且「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活出聖經真理需要鼓起很大勇氣的。 基督徒魯益斯(CS Lewis)在《魔鬼家書》(The Screwtape Letters)中有一句名言:「勇氣不僅是一種美德,而且是每一種美德在測試點上的表現形式。. . . 屈服於危險的貞潔、誠實或仁慈只有在條件下才會是貞潔的、誠實的或仁慈的。因此,彼拉多是仁慈的,直到它變得危險。」 然而,我們的文化越遠離聖經道德,就越需要聖經真理,它越不認為神的話是相關的,就越需要看到神的話在我們生活中的相關性。
此外,丹尼森表鼓勵信徒留意聖經的教導,生活裡的下一步怎樣做?如果我們決定讓按照聖經生活,成為這一天的「默認選擇」,就會和大衛一樣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詩篇19:7-8)。
這樣,我們的靈魂就會蘇醒,心靈變得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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