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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同志平權變相「洗腦」 教會界誓捍自由
2012年11月06日04時00分 上午 Posted.
新一屆立法會甫上台,同志運動便急不及待拋出爭取同志權益的動議。向來親同志團體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明日(7日)將在立法會上提出將《同志平權》議案讓公眾諮詢,將一向敏感的同性戀議題推上立法的一步,亦引起包括教會的社會團體高度關注。
一向少在政治議題發表意見的華人基督教聯會罕有地呼籲本地教會響應明光社發起的網上聯署(按此連結,關注同志平權的動議對言論及教育自由可能將帶來的影響。 教會界人士參考了特別是歐美等國家同性戀法例的經驗,擔心一旦有關法例通過,其結果不單在社會各層面向同性戀大開中門,更反令同性戀成為社會的標準尺度,已對言論自由及教育自由造成不少扭曲的情況,並預視將導致現有的婚姻制度。鑑於其影響之巨,教會界呼籲各界人士在了解同志平權對社會造成的深遠影響前,勿輕率表態支持有關動議。 外國逆向歧視案例一蘿蘿值得借鏡
帶頭推動本港同志平權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向媒體說「從無聽過從無聽聞孤兒院執笠、老師因此被解僱。」但事實是在外國已有大量案例。
美加的同性戀教育法案無視家長的意願,強制幼稚園、中小學校、包括有宗教背景的學校教導學生接受同性戀的理論作為性教育基礎。各地的家長及教師組織紛紛反對,拒絕洗腦教育,仍難以抗衡。
美國加州的律師公會太平洋法律協會等組織正不斷揭示同性戀人士如何利用法向律,反向鉗制異見者宗教及教育自由。
2010年,在同性戀運動勢力龐大的加州,當地的弗雷斯諾城市學院(Fresno City College)一名資深教授布拉德‧洛佩茲博士因在課堂中表達對宗教和性取向的意見而被投訴及訓斥,並被分配教授不理想的課堂。投訴學生並未參與課程,卻對教授加諸仇恨言論的指控。太平洋法律協會現正向聯邦法院為洛佩茲博士爭取公道。
2006年,美國新墨西哥州一攝影師Huguenin夫婦基於信仰,拒絕為同性伴侶拍攝訂婚儀式,被判歧視,並被罰支持對方的律師費,其信仰自由完全被剝奪。現維權組織仍在為他們夫婦四出奔走,要爭取他們被剝削了的宗教自由。
2005年,美國麻省一位父親David Parker因不願意其6歲的兒子接受同性戀課程,在上課時到幼稚園要求接回兒子,竟遭學校拒絕,更遭起訴,對兒子接受同志洗腦教育毫無辦法。加拿大一名希臘東正教徒父親因拒絕孩子接受這些與信仰相違的課程而被學校建議退學。
這類案件已屢見不鮮。美國家庭研究委員會主席帕金斯博士說:「同性戀運動活躍分子已決定了要懲罰那些不接納和不贊同他們的生活方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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