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輔導新界東犯上性罪行青年的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圓融綜合服務中心綜合去年的個案,發現超過9成的非禮或非法性交案件都是犯事者與事主你情我願時的情況下發生。而在2009年及2010年分別只有3成及半數的非禮或非法性交案在受害者在自願情況下發生,趨勢明顯上升。
中心主任竺永洪表示,不少案件在雙方事前互通調情的手機短,互試對方底線,並計劃與對方進行性行為的大前提進行,與以往小情侶親密時「不小心做錯事」的情況大相逕庭。甚至是女方主動問對方「想唔想試下」導致案件的發生。
現時香港的非禮及非法性交罪行法例訂明,即使雙方你情我願,亦不能構成抗辯理由,青少年須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