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學會發表防治家暴信仰立場書

就立法會副利事務委員會於2006年7月31日討論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務,香港基督徒學會近日發表了「防治家暴信仰立場書」,立場如下: 正視家暴的潛藏因素 自2004年天水圍一家死於家暴之下,至今家暴有惡化的趨勢。政府解釋數字上升因市民有意識地舉報,反映政府只把家暴看作一堆數字,欠缺充分評估以致未能適切地加以預防及阻止。 除了根據警方數據指家暴較去年上升30%之外,同時需要注意暴力惡化的現象,當中包括嚴重的身體和精神虐待、謀殺、甚至全家遇害。所涉及之地區廣泛屬全港性而非政府所指的集中於新界西。 家暴的受害人以婦女和兒童佔多數,但不應忽略少數受虐的男性。更不應排除在預防家暴方面,對施虐者未形成暴力行為之初,主動發掘有可能潛藏暴力的因素並予以適當的舒緩措施。此外,社會環境亦有可能是製造施虐者的幫兇,因為已有個案發現家庭慘劇中的施虐者,過去並沒有家暴紀錄。家暴的潛藏因素,有必要發掘和正視,其中包括: -傳統兩性角色「男主外,女主內」或「男性為經濟支柱」等,對兩性長期造成的性別壓迫,尤其當男戶主失業;中年危機;雙職婦女等,所承受壓力亦較大。 -經濟困難沒有出路,如低收入、長期病者或領取綜援家庭等。 -嚴重缺乏支援的新移民家庭。 信仰重視婚內兩性的人權 從基督信仰角度提出兩性在婚姻關係中,應有的自主和人權的重要性。按舊約經卷裡的描述,妻子當享有「婚姻權」(Marital rights-Exodus21:10-11/NIV.)否則她可以自由地離開受剝削的婚姻關係。從現代人的角度去理解這婚姻權的意思也包含了離婚的自主權。是一種比衣食更高層次的權利和尊嚴,目的是要保護那些身處古代男尊女卑的社會中的婦女,確保其即使已經在婚姻關係中依然保存她本有的自主人權。 據前文分析有關家暴的潛藏因素,特別是傳統兩性觀念對人所造成的壓逼,反映了「婚姻權」在今日的社會裡依然有其重要性。再者,在新約經卷(林前7:3)提到夫妻當用「合宜之分」相待,亦清楚指出雙方不可虧負對方(林前7:5a)。表達了婚姻權不單止適用於維護女性,同樣也保護了男性應有的人權和尊嚴。 基於以上的分析和信仰立場,本會堅決反對政府一刀切以公開競投的外判方式經營綜合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政府必須承擔協調及監管角色。更不認同政府強行將性暴力和家暴兩種不同的專職服務,簡化為單一綜合現象處理。有見及此,本會有如下建議: 1.專責部門處理家庭暴力 -政府應成立專責部門或小組處理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問題應以家庭中「每位成員」作為服務對象,而不是視之為一般家庭,根據家庭作為服務單位的做法。因為這種做法,忽略了家庭權力關係中弱勢成員的人權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轉介專責小組評估需要及跟進,而非由一般家庭服務中心處理。 -處理家庭暴力不應停留在危機介入的補救式服務,而是在預防及抗暴方面加強措施,例如透過教育加強家庭抗暴的意識,同時發展社區支援網絡。 2.加強地區性防治及支援網絡 -成立「地區性的,跨專業的,一站式服務」,以達至一區一站為長遠目標。全面地提供兩個目標的工作:1. 強化社區教育及支援的預防工作,2.提供適切的評估、介入及完善的保密程序下,更有效地處理個別有危機的家庭。 -跨專業合作模式,協調經濟、醫療、社工、警方、及法律各專業範疇。 -另常設「家暴防治委員會」由受虐的過來人和服務團體代表,參與防治家暴政策的制定及監管機制,與跨專業代表共同監察及評估有關政策的制定、執行及檢討成效。 3.改善家庭成員關係措施 -重新檢討性別及家庭教育,減低兩性角色的標籤效應,開拓相應的男性服務。 -為貧窮家庭提供經濟出路,如創造就業機會和多元化的工種、保障最低工資、為家務勞動者提供合理回報措施。 -對新增人口進行全面分析,提供家庭團聚的配套措施及製訂政策協助新移民在港安居樂業。
讓世界聽見基督教的聲音

你一次性或持續的支持,能讓任何人都能免 費閱讀《基督日報》的所有內容。

⽀持優質基督教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