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的陶造:三月二十三日

靈命的陶造:三月二十三日
神的愛建基於公義和聖潔,我的寬恕也必須堅立於同樣的基礎。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馬太福音18:15-20

原諒未曾為自己的過錯說「對不起」的人,是不道德的。有人得罪你,你該到他那兒去指出他的錯誤——他若聽從你,你就可以原諒他;但假如他執迷不悟,就沒辦法了;你不可以說「我原諒你」,你必須先令他意識到甚麼叫做公義。耶穌基督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太5:44)但祂也說過人世間最使人驚慄的嚴厲話:「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6)我不能原諒我的敵人而同時維護公義,除非他們不再做我的敵人,並且證明自己為所犯的錯誤難過,而那一定要通過悔改來表達。我必須堅決維護神的公義。 「那好,沒關係了,我原 諒你罷」, 有時這樣說更容易。但耶穌基督堅持最重要的代價依然得繳付。神的愛建基於公義和聖潔,我的寬恕也必須堅立於同樣的基礎。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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