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諒未曾為自己的過錯說「對不起」的人,是不道德的。有人得罪你,你該到他那兒去指出他的錯誤——他若聽從你,你就可以原諒他;但假如他執迷不悟,就沒辦法了;你不可以說「我原諒你」,你必須先令他意識到甚麼叫做公義。耶穌基督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太5:44)但祂也說過人世間最使人驚慄的嚴厲話:「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6)我不能原諒我的敵人而同時維護公義,除非他們不再做我的敵人,並且證明自己為所犯的錯誤難過,而那一定要通過悔改來表達。我必須堅決維護神的公義。 「那好,沒關係了,我原 諒你罷」, 有時這樣說更容易。但耶穌基督堅持最重要的代價依然得繳付。神的愛建基於公義和聖潔,我的寬恕也必須堅立於同樣的基礎。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