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醫有份創辦「新造的人協會」致力幫助同性戀者活出新生命,他們所做的是開設支援互助小組,陪伴組員走過因性傾向疑惑帶來的難關。但是卻有人誤會他是以宗教之名強逼同性戀者「孿變直」或為他們作「更正治療」(Conversion Therapy),其實這完全曲解了他的理念。
同性戀傾向背後存合理渴求
康醫生多年幫助同性戀求助者及其家人,他帶著關懷與他們同行。在接觸同性戀者多年、聆聽過無數的心聲後,康醫感慨他們的行為背後出自合理的愛的渴求。:「就像一個人很餓,想吃一些東一樣;他們聖化了同性的關係,以致得不到這個合情合理想要的東西。」
他在同性戀者身上看到這種渴求源自兩方面,一是不斷尋找過去所失落的同性關愛、肯定和認同,另一方面是逃避異性所帶來的威脅或傷害。
異性戀﹖同性戀﹖兩條路軌
但既然是合理的渴求,那麼為什麼人說同性戀是罪呢﹖康醫認為同性戀的「傾向」與「行為」常被人所混淆,需要分開理解:「傾向」本身則不是罪,但人則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解釋,同性戀與異性戀傾向並不是非此即彼。他以「兩條路軌」來形容:當同性吸引減低時並不代表可以建立對異性的興趣。雖然當中有的人實在成功找到自己的異性對象,甚至最後步進婚姻殿堂,但婚後仍然感到同性的吸引力比異性大。他認為這完全是自己各人的選擇和決定。
多年的工作中,他看到不見同性戀者的改變:有的嘗試減低對同性的吸引,有的拒絕再陷入同性性行為中,從而得著釋放。
如有同性戀傾向的人無法建立對異性的興趣,他會建議他們像找不到伴侶的異性戀者一樣守獨身,目標是幫助他們持守聖潔,並有生命的成長,改善人際的關係等。他所接觸的不少同性戀者都願意自約、自律,約束,而不願意再沉溺於同性的性慾中。
「自約」不等於「壓抑自然傾向」
有人認為「改變一個人的行為等於壓抑自然傾向」,康醫認為自約自律並不代表壓抑,異性戀者亦同樣為了對伴侶忠心而壓抑自己的性慾。他笑說:「我結婚30多年,努力忠於太太,不知『壓抑』了多少對異性的傾向,難道這就是有問題嗎﹖不,那是對太太的忠心,是自約、自律而不是壓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