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性情欲的挑战(上)

逆性情欲是指圣经所描 述的那一切与造物主创造人的时候所赋予人的自然本性抗逆的情欲,包括性滥交、色情思想和同性恋等。在这个邪情私欲泛滥的年代,基督徒正面对逆性情欲的挑战。到底我们当 如何按著圣经立场来回应呢?(请自行翻阅罗马书1:18-31) 一、明知故犯的叛逆 罗马书1:21, 28, 32说明那些不虔不义的人明知神的真理准则,却故意干犯和压制真理,充分流露他们的叛逆心态。 知神存在却不尊敬祂(1:21) 人透过万物的规律秩序原领悟到有神的存在,只是有人因著心想犯罪,不想按神的真理而行,便否定神的存在。有人故意挑剔圣经,拒绝造物主的真理标准,又以人权和自由等口 号为借口,意图让自己的恶行合理化。人不尊崇造物主,却敬拜祂造的万物,包括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树木石头和禽兽畜牲等。 知神设计却故意违反(1:28) 创世记里清楚记载神造一男一女,又设立一男一女的婚姻(参创2:18-25),而主耶稣谈论婚姻问题时也是这样教导(参太19:3-9)。神赋予人身体的自然功能是男人与女人结合成 夫妇,享受夫妇相爱的性生活,并且传宗接代。有人却故意违反自然定律,放纵逆性的情欲,干得罪神的事。 知神判定却伙众同行(1:32) 有人不单明知行恶犯罪必受罚,却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当人让罪性擡头时,人不单自己行淫,还设立网站,发出荒淫电邮,诱惑别人行淫,包括以男女的身体性器官 做淫秽的动作和跟儿童淫合等;有些同性恋者不但逆性地干,还要求政府立法批准同性婚姻,希冀禁绝别人对那逆伦行为的批评。近日香港民政事务局正探讨是否提出就"反性倾 向歧视"立法。我们须注意我们不应歧视别人,乃应尊重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但这不等同我们无权反对那些逆伦的立场和行径。可是当立法会果真通过反性倾向歧视法的话,那些 尊重圣经立场的人将失去公平的发言权,不能按著圣经真理表达对同性恋行为和心态的不认同,甚至学校也将被逼要把这种有违自古以来维系人类家庭和社群的婚姻制度的行径接 纳为正常的事,而要把两性婚姻和同性婚姻的观念一并教导学生。这种冲击圣经真理和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做法又岂是合理的呢? 二、被神任凭的后果 罗1:24-31提及了三次的"任凭",它的意思是神放弃。事实上,神爱世人,我们是很难想像神会放弃一些人的,但假如人以明知故犯的心态羞辱神,多次放弃神的恩典,神又岂能 不放弃他们呢! 叛逆者羞辱自己身体(1:24-25) 罗马时代有人去庙宇拜偶像后,便惯性地与庙妓行淫,过荒淫的宗教生活。拜偶像是不对的,放纵肉体情欲也不对。人应当敬拜造物主和尊重祂的创造。当人把身体看为泄欲工具 ,便是贬低人的尊严来羞辱神,也羞辱自己。可悲的是那些放纵情欲的人常把人的价值跟人体的性器官的大小来相提并论,终日放肆地讲淫秽笑话,满脑子都是用性器官来发泄情 欲的思念,仿佛人是为性而生存一样。 叛逆者放纵可耻情欲(1:26-27) 自古以来已有人违反自然的性功能,女人在欲火攻心时逆性地与女人行淫;男人与男人也作可耻的事。圣经称这些行径做"妄为",并声明这些人该受报应。我们要留心圣经并没 有说这报应是爱滋病,所以我们不可无知地引用这错误的说法。事实上,不当地输血、共用针筒或性滥交的人感染爱滋病的机会也很高,只是当以异性恋滥交者跟同性恋滥交者的 比例作比较时,同性恋者患爱滋病的比例较高。再者,圣经所说的报应是在保罗撰写罗马书时已有的,当时人也认识知道的,我们可以理解这报应为性病。如果你认真地读这段经 文,你必理解圣经对性滥交者和同性恋者的放纵情欲行径都不赞同,他们的情欲都被视为可耻的。 叛逆者干犯各样罪恶(1:28-31) 罗1:29告诉我们行恶者"充满了各样的不义、邪恶、贪心、阴险;满怀嫉妒、凶杀、好斗、欺诈、幸灾乐祸;又是好说谗言的、毁谤人的、憎恨神的、凌辱人的、傲慢的、自夸的 、捏造恶事的、忤逆父母的、冥顽不灵的、不守信用的、冷酷无情的、没有恻隐之心的。"这些人也因著不肯悔改而被神任凭放弃。所以我们不应歧视那些同性恋者,因为放纵同 性恋情欲的人跟那些放纵男女情欲的人,又跟那些充满各样不义恶行的人,都是神所不喜悦的。屡劝不改的人必受到神严厉的惩罚。我们倒应向他们施予爱心关怀和恒切代祷,求 神赐给他们生命更新的恩典。 原文刊登于香港宣教会恩磐堂网页www.gracechurch.org.hk,版权属香港宣教会恩磐堂及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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