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觀說起(下) 何志彬校牧 2006年1月5日星期四 上午3:47 上文談到當代社會有以下三種特質,就是主張多元選擇、相互緊扣及以人為中 心的世界觀,然而以上的觀點卻忽略了人理性的有限、罪性的問題及在道德價值相對下共融的矛盾。既然如此,我們是否真的不能夠尋找到有絕對性、普世性及有約束性的核心價 值或道德規範?讓我們來看看聖經提供了甚麼答案? 從基督教倫理觀看現今的世界 基督教倫理觀主張世上有絕對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倫理觀的起始點,並非建立在人的理性或經驗之上,而是以神學作為倫理的基礎和導向。賈詩勒(Geisler)認為,由於神的道德性格是不會改變的(瑪三6;雅一17),故源於 祂本性的道德責任,也必然是絕對的。 (註1)以上觀點可追溯至奧古斯丁(Augustine)的神學倫理觀。 (註2)奧氏認為只有上帝是永恆和絕對,上帝既是永恆和持久不變,人類應當 以尋求祂為人生的終極目標,因為只有祂是絕對的善。因此,那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所過的正是善的生活,倒過來亦然。(註3) 換言之,神是唯一至善的終極根源,也是道德倫理的絕對標準。神本於祂本性而發出命令,是道德責任的尺度。 (註4)基督教倫理學的本質,是建立在神永恆及至善本性的基礎上 ,藉著創造的秩序,讓人認識個人與神和世界三者之間的關係,肯定了有絕對性道德規範。這一方面與現代的道德相對主義及世俗主義,把道德建立在理性之上的觀點有很大的差 異。人不單不能夠以一己方法去決定甚麼才是道德正確,並且必須返回到至善的神和認識創造的秩序,按著祂的旨意全然順服地實踐於生活中,才能夠過著合乎道德的生活。 基督教倫理觀主張世上有普世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倫理的本質與其他倫理體系相異之處,在於相信道德規範有其超越性及普世性的特質。所謂超越性,乃是與神的絕對性本質有關,指出道德的善源於一個「超越的」對象, 因此也包含了其普世性的特質,以致能夠超越時間及地域之限制,不會因社會、文化、政治及經濟之轉型而改變。 亞奎拿指出,善的本質是倫理學的基本問題,而善是一超越(transcendental)的概念,一如存有、真理、合一(unity)等概念。作為一超越概念,它就具遍在性(ubiquity)和概括性 (generality) 的特性,適用於任何真實存在的範疇(category of real existence)。(註5) 而神透過向人啟示,顯明祂超越性的本質和永恆的旨意,而啟示的對象卻是普世性的。 賈詩勒指出基於基督教倫理的本質是建立在神的啟示之上,包括了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而普遍啟示是對全人類的命令,以致成為人類道德責任的基本原則。因此,不認識神是道 德責任的源頭,並不能免除人在道德上的責任(羅2:14-15)。他認為雖然道德律不在不信者的思想中,卻仍刻在他們的心裡。基於神的啟示具普世性、超越性及絕對性的本質,道 德責任的本質也是具絕對性、超越性及普世性,不論時與地,對全人類都具有約束力。(註6) 基督教倫理觀主張世上有約束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倫理是建立在聖經的人觀之上,尤其有關人的罪性與推行道德教育和道德生活實踐方面,有著莫大的關係。人雖然按著神的形像而造(創一27),卻因犯罪墮落虧缺了神的榮 耀(羅三23),人不單活在罪中,在本性上也是敗壞。奧古斯丁認為在道德生活上,人意志的抉擇雖然重要,可是人已脫離了義的範圍,成為罪的奴僕,因此人的意志在價值取捨中 ,往往未能放棄短暫之善,從而選取永恆之善,以致不是人立志發憤圖強,就可以培養德行,因為人墮陷於罪中。 (註7)以上觀點解釋了在道德實踐的過程中,為甚麼人會知而不 行?路德(Martin Luther)進一步說明人性敗壞的嚴重性,他指出人傾向欲情(concupiscence),並非指意志上稍微傾向罪,而是敗壞人的整體,使人無法愛神。 (註8)加爾文同樣 宣稱人在墮落後的神的形像雖然並沒有完全消滅,但因腐化過甚,所餘下的,也祗有可怕的醜相。(註9)解決之道,惟有靠神完全的愛和恩典。 基督教倫理具約束性,並非單單本於神絕對的權威,而是基於神對人的愛和恩典,人藉聖靈的感動和更新,以順服的行動回應神的旨意,甘願被祂所約束,以愛作回應。正如侯活 士所言,基督教倫理的重點並不在遵從命令或遵守規則,卻在生命的途程,品格的培養。它是具體而特定的召命,是按神在基督裡所作的,開展另一種生活方式的可能性。(註10) 以「道德教育」為例說明基督教倫理觀的重要性 基督教倫理觀強調有絕對、普世及約束性道德規範和價值,正正是現今香港中小學推行「道德教育」不可缺少的要素。現時香港的「道德教育」在多元價值及急速轉型的社會所影 響下,過份強調理性批判性思考,高舉沒有絕對答案及師生互動下產生的「價值觀」、缺乏道德實踐上的關注、忽略了人的有限及罪性及欠缺道德典範的仿傚等問題,將導致道德 認知及道德實踐的發展失衡,學生往往知而不行。 此外,在多元價值觀的影響下,道德價值除了趨於相對、缺乏普世共同核心價值、並難於處理道德兩難的問題外,「道德教育」的方向也較為重視公德多於私德,並且是以回應知 識型經濟,培育人材以回應社會需要為最終目標,走向功利主義之路,藉「道德教育」成為協助經濟發展的手段,忽略了個人倫理與社會倫理不可分割之關係。 然而,基督教倫理觀下的「道德教育」,由於建立在神本倫理為基礎的絕對性道德規範之上,道德生活必須相對於神的絕對性。因此,「道德教育」的方向不只是培育人的理性或 責任感去滿足社會、文化、政治或經濟所訂立的制約,而是要滿足神的旨意,回到神起初創造的秩序中。基督教倫理觀下的「道德教育」強調關注的,是個人與這位至善和絕對的 神在關係上的互動,而並非將道德倫理約化為一般的律例,只關注個人行為的對與錯。 其次,基督教倫理觀下的「道德教育」,在於相信道德規範有其超越性及普世性的特質。由於神的啟示和創造秩序本身的超越性及普世性,因而相信會有普世性的核心價值,能夠 超越時間及地域之限制,不會因社會、文化、政治及經濟之轉型而改變。 再者,基督教倫理具約束性,並非單單本於神絕對的權威,而是基於神對人的愛和恩典,人藉聖靈的感動和更新,以順服的行動回應神的旨意。道德生活基於神的愛和恩典,甘願 被祂所約束,以愛作回應。 雖然人要面對罪性及缺乏道德典範的問題,但藉著認識耶穌基督的其人其事及聖經的敘事(包括創造、墮落、救贖及福音等主題和內容),並教會群體的參與,可成為個人全人生命 的更新轉化、道德生命及品格的培養、並道德環境及道德生活實踐的基礎,也是推行「道德教育」的本質。 總結 因著神藉創造及其秩序之啟示,並聖經的默示,我們可以肯定地認識甚麼是「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藉著耶穌基督其人其事的典範、藉著祂的愛和恩典、透過教會群體藉 聖靈延續基督的職事,我們仍能夠在現今多元及相對價值的社會中實踐、建立及培養道德環境及品格。正如羅馬書12:1-2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 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註釋: 1. 賈詩勒,李永明譯:《基督教倫理學》(香港:天道書樓,2003),頁10。 2. 鄭順佳:《天理人情:基督教倫理解碼》(香港:三聯書店有限公司,2005),頁17。 3. 同上,頁19。 4. 關啟文:〈基督教倫理與世俗主義倫理:一個批判性的比較〉;下載自〈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53.htm〉。 5. 鄭順佳,頁61。 6. 賈詩勒,頁11。 7. 同上,頁39-40。 8. 同上,頁163。 9. 加爾文著.徐慶譽譯:《基督教要義:上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1),頁109。 10. 鄭順佳,頁302。 參考書目: 加爾文著。徐慶譽譯。《基督教要義:上冊》。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1。 賈詩勒著。李永明譯。《基督教倫理學》。香港:天道書樓,2003。 鄭順佳。《天理人情:基督教倫理解碼》。香港:三聯書店有限公司,2005。 參考期刊: 關啟文。〈基督教倫理與世俗主義倫理:一個批判性的比較〉。下載自〈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53.htm〉。 本文原載於伯特利中學〈基督徒教職員簡訊〉2005年12月號,獲許轉載 相關文章: 從世界觀說起﹙上﹚(2005.12.0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