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品格的根基,對所有人都很吸引。教派學說的其中一種危險,就是主張在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前,必須先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而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神的話。其實,信條是信仰的效果,不是信仰的原因。做基督徒之前,我不必先行相信這許多東西。到我成了基督徒,我開始嘗試向自己闡述耶穌基督是誰,為了這樣做,我必須先思考一下新約聖經的解釋。「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 耶穌基督在尋常生活中彰顯了自己的品格,但祂向我們展示的其實只是一個稜面。人談到耶穌的性情,十居其九不會提起祂的十字架。「我喜歡耶穌基督的生平故事,我喜歡祂說的話。登山寶訓美妙極了,我也愛讀祂的事跡。」但你一開始談到十字架,談到赦罪,談到由上頭重生,人就不要聽了。新約聖經揭示,耶穌基督是神以肉身顯現,不是說祂有兩種屬性;祂是神的兒子(百分百等同全能的神),也是人的兒子(神所造的正常人類)。作為「神子」,祂揭示神的本性(約14:9);作為「人子」,祂反映出人類將來藉著救贖要變成的樣子——神和人「同歸於一」(弗4:13)。但是說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超乎我們的理解能力之外了。假如說耶穌基督只是一個殉道者,新約聖經的教導就愚蠢極了。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