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的陶造:三月三十日

靈命的陶造:三月三十日
「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大指著祂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祂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裡歡喜,我的靈(原文是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或譯:叫我在你面前),得著滿足的快樂。弟兄們!先祖大的事,我可以明明地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 使徒行傳2:22-29

基督品格的根基,對所有人都很吸引。教派學說的其中一種危險,就是主張在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前,必須先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而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神的話。其實,信條是信仰的效果,不是信仰的原因。做基督徒之前,我不必先行相信這許多東西。到我成了基督徒,我開始嘗試向自己闡述耶穌基督是誰,為了這樣做,我必須先思考一下新約聖經的解釋。「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 耶穌基督在尋常生活中彰顯了自己的品格,但祂向我們展示的其實只是一個稜面。人談到耶穌的性情,十居其九不會提起祂的十字架。「我喜歡耶穌基督的生平故事,我喜歡祂說的話。登山寶訓美妙極了,我也愛讀祂的事跡。」但你一開始談到十字架,談到赦罪,談到由上頭重生,人就不要聽了。新約聖經揭示,耶穌基督是神以肉身顯現,不是說祂有兩種屬性;祂是神的兒子(百分百等同全能的神),也是人的兒子(神所造的正常人類)。作為「神子」,祂揭示神的本性(約14:9);作為「人子」,祂反映出人類將來藉著救贖要變成的樣子——神和人「同歸於一」(弗4:13)。但是說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超乎我們的理解能力之外了。假如說耶穌基督只是一個殉道者,新約聖經的教導就愚蠢極了。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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