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限制未成年跨州線墮胎法案

經過一輪辯論後,美國國會參議院7月25日通過了一項墮胎法案,規定帶未成年女孩子跨越州線墮胎前必須先知會其父母。然而此決定與去年眾議院通過的法案差異甚大,總統布殊已下令解決這些差異。 參院通過的法案保障懷孕女性及其父母不被起訴,此外在少女的性命受到威脅時協助墮胎的情況亦將獲豁免。法案亦特准有暴虐傾向父母的女孩在不知會父母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墮胎。 而眾議院去年通過的法案與參院有明顯差異,它規定醫生為來自其他州份的未成年人士進行墮胎的話,必須於墮胎前24小時知會其父母。 在參議院法案的65個贊成票中,14票來自民主黨、51票來自共和黨,4名共和黨議員投反對票。 現時六個州包括康乃狄克州、夏威夷州、俄勒岡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及哥倫比亞地區均未訂立保障父母知情權的法例;而另外九個州,包括阿拉斯加州、加州、愛達荷州、伊利諾州、蒙大納州、內華達州、新漢普州、新澤西州及新墨西哥州現有的墮胎法則將會受到一定影響。 民主黨議員擔心,此法令一些父母具虐待性或被父母嚴重忽略的未成年少女得不到應有的幫助,然而亦有議員認為,不能因為一小部份壞父母奪去大部份父母對子女墮胎的知情權。 民意調查顯示,75%被訪者均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墮胎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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