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长仁
取材自歌邻基督教会网站
试想像一个女生在游泳池更衣室换衣服,忽然走入一个男人,女生大惊之下直叫"非礼!"大叫"救命!"然后随手拿起支洗头水掷向对方,再用地拖将那个男人赶出去。女生这 一连串的自卫行动合情合理,不过迟下就可能会被控告违反人权,歧视他人。合乎人权的做法,是个女生要若无其事,继续换衫,与那男人共用更衣室。
好有可能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是联邦新民主党议员Bill Siksay(苗锡诚)提出C-389号法案, 要将"心理性别身分"(Gender Identify)与"心理性别表达"(Gender Expression)放入加拿大人权法及刑事法之中。
何谓"心理性别身分"和"心理性别表达"呢?
按Bill Siksay所说,"心理性别身分"是指个别人士对自己是男人或女人的概念,心里觉得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心理性别表达"是指一个人透过行为、说话、衣著或举止习惯 去令其他人知道其心理性别。例如一个男人穿了一条迷你裙,这个造型就是告诉人他其实心理上认为自己是女人。而不论是"心理性别身分"或是"心理性别表达",最麻烦的地 方"心理性别"可以是一种完全主观的决定,有心理性别转变倾向之人士在某一段时间内,可以主观地声称自己是男人,下一段时间又可以改称自己是女人。
如果C-389号法案获得通过的话,一个男人只要声称这一刻觉得自己是女人,理论上就可以受人权大法保护,自由出入女厕和女性更衣室。表面上是保障有心理性别转变之人的人权 ,实际上就大开女性受性骚扰之门。这个看法不是杞人忧天,在美国已经有出现。
美国缅因州 (Maine) 于2005年通过类似法例。在2009年有一名男生 (Asa C. Adams Elementary School)认为自己是女性,要求用女厕,有其他男学生见好玩,可以入女厕,亦争 相效法,男生入女厕。为了平息混乱和保护女生免受骚扰,校方特别准雩茼W男生使用教师两性共同的洗手间 (unisex faculty bathroom),但不为学生家人接纳,指控学校歧视该 名自己相信是女性的学生 (Discriminating against their child, who thinks he is a girl)。最后,缅因州人权委员会裁决"拒绝该名男生使用女厕为不合理" (It was unreasonable to refuse the boy the use of the girls’ room)。缅因州的人权法甚至说明,"体育队伍--分开性别作赛的体育项目,必须容麻𬬸咫葀z性别学生根据自己认 为或表明的心理性别参加比赛",即是说,女子游泳比赛是要容许那些觉得自己是女人的男人参加。
所以在加拿大,如果C-389号法案获得通过的话,一个男人只要声称这一刻觉得自己是女人就可以自由出入女厕,以及为社会带来混乱,并非多余的担心。联邦新民主党议员Bill Siksay苗锡诚指法案是要为生理上变性者和心理上性别转换者(Transgender、Transsexual)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保护。但事实上是在现行的人权法 Section 2 及 Subsection 3(1) ,刑事法 Subsection 318(4),以及判刑指引 Subparagraph 718(2)等条例内,早已列明各受保护类别,当中除种族、肤色、年龄、性别、宗教外,已包括性取向,连"对本身性 别有疑问"亦属于受保护的类别,早已受到法律保障。加入所谓"心理性别"这些含糊不清的字眼,不会增加保护,只会增加混乱和女性被骚扰的机会。
C-389号法案已经在国会三读通过,呈交上议院。希望上议院议员不要只是抽空地啄磨人权不人权的问题,而是想清楚法案带来的实际后果,男人入女厕、女人入男厕的混乱和骚扰 。
担心吗?请将你的忧虑,并对社会的关爱,直接告诉向上议院议员。可签署反对C-389号法案网上请愿信:www.stop389.com
也可直接去信各上议院议员。上议院议员联络资料:Senators and Memb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