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豪:繁星、大地、與滾動的煙火

題目:繁星、大地、與滾動的煙火 講者:林恩豪先生 經文:創世記15:1-21 場合: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4/3/2007) 聆聽講道按此 經文 15: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15:2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15: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15:9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5: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一.楔子 大約公元前2000年前後,迦南地區(現在的巴勒斯坦)發生了一場部落之間的戰爭。北部的四個君王聯合襲擊河谷平原地區,擄掠河谷平源五座城邑,擄走了財物及居民。在被擄走的人中,包括羅得一家。這位羅得,就是亞伯蘭(即是亞伯拉罕)的侄兒。亞伯蘭聽說侄兒成了階下囚,馬上把三百一十八個精練壯丁武裝起來,騎上驢子,迅雷不及掩耳地奇襲敵人。亞伯蘭的壯丁兵分兩路,兩面夾擊正在撤退的北方四王,打得他們落花流水,撇下擄物逃回自己的老巢去。這位情深義重的伯父,解救了侄兒後,沒有拿取任何追回來的財物,帶著疲倦的身軀回到自己的帳棚去。 二.繁星 夜深人靜,萬籟俱寂,營地已經沉睡,天上繁星點點。這位老人家蹣跚走進暮色,獨自在寂靜中沉思。他本來就是一位和善的人,從來不想與任何人交惡。今天為了解救侄兒羅得,介入了北方四王與河谷平原五個城邑之間的衝突。仗是打勝了,但心卻感到不安:「那些虎視眈眈、含恨在心的四王聯軍怎會如此輕易罷休?終有一日,他們會來報仇,找我晦氣」。 就在亞伯蘭感到威脅及危險的時候,他在夜空中聽到耶和華安慰他說::「你不用擔心四王聯軍報復,因我會保護你,上一次你勝過他們,豈不是因我把他們交在你手裏嗎?而且我會賜給你更多財物,比你沒有接受的戰利品更多。」 這已經是耶和華第五次和亞伯蘭說話了。耶和華要把更多的財物賜給亞伯蘭,反而鉤起了亞伯蘭的遺憾。他嘴裏吐出了一些話,微細的聲音在夜風中差點連自己也聽不見:「耶和華阿,我已經接近離世之年了,可是仍沒有親生的兒子,你給我甚麼禮物都沒有意思。你的賞賜對我有甚麼好處、有甚麼用呢?你再多給我財物只是白費心機,因我死後沒有人繼承我的遺產。」 當時的人認為耶和華恩待、祝福人,就會賜他們兒女,亞伯蘭既無兒子,怎可以相信耶和華「大大的賞賜」他?難怪他不安、不快。 耶和華明白阿伯蘭的苦腦,耐心地對他說:「你抬頭看看天空,看看繁星。亞伯蘭,數數看,能數得來嗎?」亞伯蘭回答:「不,我數不來,太多了。」耶和華說:「你的後代,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樣多。」亞伯蘭望著繁星,心懷盼望。 時光飛逝,轉眼已是二千年後的巴勒斯坦。有一群自稱為亞伯拉罕後裔的人圍著另一位亞伯拉罕的後裔爭論得面紅耳熱。 爭論的開始是因為那位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對群眾說了這樣的話: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群眾馬上感到不安,質詢耶穌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耶穌說:「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看見的。」 群眾反駁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 耶穌指責他們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 群眾憤怒地反駁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於是,群眾拿石頭要打他。 如果亞伯拉罕的後裔多如天上的繁星般眾多,誰可以是其中一顆?誰不可以是其中一顆呢?有些人非常執著血緣的宗族關係或者狹隘的民族主義,因此衝突連連,戰爭不絕,付出沉重的代價。原來,上帝的標準並不限於狹隘的宗族關係。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呢?保羅在加拉太書如此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6-7)誰是兒女的父母?誰是父母的兒女呢?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前看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19:26-27) 子孫,當然可以是有血緣關係的人,然而也不限於此。中國古語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當人與人之間突破種族、民族、群族、家族之間的防綫,和平共處、互相扶持、彼此幫助的時候,這豈不是更接近上帝創造人類互為手足的原意嗎? 在農曆新年期間,我們都會互相祝賀。我最常被祝賀的是:年生貴子。其實,我已經有兩個子女,兒子六歲,是非洲賽拉利昂人;女兒也是六歲,是南亞尼泊爾人,他們剛進學校讀書。他們是透過宣明會的兒童助養計劃成為了我的兒女。 三.土地 讓我們回到亞伯蘭的故事。耶和華向亞伯蘭保證他的後代如繁星一樣眾多之後,又主動對亞伯蘭提出賜與土地的應許:「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耳,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15:7)這地就是「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5:18),埃及河並不是指尼羅河,而是以色列與埃及交界的小河;伯拉大河,即是幼發拉底河,在大衛、所羅門作王時以色列的國界曾伸展至幼發拉底河。 在舊約聖經中,人與地的關係是重要的主題,差不多所有重大事情都與土地有關。舊約前半部份的主要內容,是關於以色列人出埃及,入迦南的事情,舊約的後半部份主要內容,是關於以色列人被擄離開迦南,以及後來從被擄之地回歸迦南的事情。總括來說,都是關於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進進出出的故事。 當以色列亡國,聖殿被毁,國民被擄離開這片土地的時候,他們感到非常困惑:這不是耶和華賜給我們的土地嗎?為甚麼我們要被逼離開呢?這不是耶和華的聖殿嗎?為甚麼竟然會被拆毁呢?到底是耶和華不守承諾,還是耶和華無能為力保守祂的承諾、守衛祂的聖殿呢? 以色列人能否在土地上安居樂業,並不是上帝有沒有賜予的問題,而是他們如何運用這片被賜與的土地,在土地上幹甚麼事情的問題。如果他們在土地上作姦犯科、弱肉強食、爭鬥得你死我活,就算奪取了土地,又有甚麼意思?土地,被變成一個犯罪的平台。如果土地有感覺,一定會感到被糟蹋,正在受住在其上的人帶給它的苦楚。擁有,只是開始,如何對待所擁有的,才是關鍵。 曾幾何時,香港人追逐所謂「四仔主義」:買架車仔、買間屋仔、娶個老婆仔、生個BB仔,此為一個完美家庭。不過,買了車、買了樓之後又怎樣呢?有些人為了供車供樓而拼命工作,結果沒有多少時間享受駕駛的樂趣,真正享受豪宅的,是家裏的菲傭。結了婚、生了BB也不代表永遠幸福快樂,是否幸福快樂,取決於你如何對待配偶及BB。擁有,人人渴求;然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對待所擁有的。對待不當,擁有最終也會失去;以威嚇和暴力強求保存所擁有的,大家也受苦。 當以色列人擁有了土地後,他們把土地成為了安全感的基礎,而不再是上帝。他們忘記了上帝賜予土地的目的,也忘記了上帝交給他們的使命。他們在這片土地上為所欲為。上帝屢次差派先知指責及警告他們,他們卻視為危言聳聽。其中彌迦先知痛心疾首地說:(彌迦書3:9-12)
「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 當聽我的話! 你們厭惡公平, 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 以人血建立錫安, 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 首領為賄賂行審判; 祭司為雇價施訓誨; 先知為銀錢行占卜。 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 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 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所以因為你們的緣故, 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 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 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
期實,早在所羅門王建造聖殿的時候,耶和華說明:「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為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王上9:6-7) 土地好像一個舞台,在舞台上的人可以行公義、好憐憫,也可以作姦犯科,屈枉正直;可以和睦共處,也可以爭鬥不絶。播下甚麼種,就收甚麼果,這也是上帝公義的彰顯。 四.煙火 讓我們又回到亞伯蘭的故事。當亞伯蘭聽到耶和華要賜地給他為業的時候,他向耶和華要求保證:「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耶和華說:「亞伯蘭,你看過君王如何與僕人立約許諾嗎?明天,亞伯蘭,明天準備牲禮。明天我將與你立約-如此你必將知曉我給你的許諾!」 第二天,亞伯蘭大清早從祂的牲口裏挑了一隻母牛、一隻母山羊、一隻公綿羊,都是三歲大的,還有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領這些牲畜到高地,把每一隻被劈成兩半的動物放置在地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像是從牠們身體的中間開闢了一條道路。這是古中東人的立約儀式,立約雙方有時會在兩行肉塊中間的空道走過,一面走一面起誓:「若我不遵守這約,就會如這些動物被剖開成兩半。」藉著這個行動,表明自己必會遵守所立的約。 當日頭全然隱沒,世界都沉入暗夜之中的時候,忽然有冒煙的爐以及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被劈成兩半的牲畜中間通過。「煙」和「火」都象徵耶和華顯現,就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出19:18)這帶火的光源「從那些肉塊中經過」乃耶和華藉這行動鄭重地宣告,祂必履行和亞伯蘭所立的約。 約,其實是關係,立約,就是建立關係。這次立約儀式有幾處特別的地方:第一,是耶和華立動賜予亞伯蘭土地,也是耶和華為了滿足亞伯蘭的需要,而主動提出透過立約儀式,增強亞伯蘭的信心;第二,人與人之間的約,往往通過一方的付出,去換取對方的回應。耶和華與亞伯蘭的約,與其說這是契約,不如說是耶和華提供給亞伯蘭的保障,因為在儀式中只有預表耶和華的火在肉塊中經過,亞伯蘭沒有這做,因目的乃顯示耶和華必然會實踐應許。亞伯蘭是幸福的,因為耶和華以自己來作保證,而不需要交換條件,來確立耶和華與他之間的神人關係,耶和華並且透過立約來限制自己,保證不違反所建立的關係。這樣穩定及長久的關係,不但是亞伯蘭所需要的,也是每一個人所需要的,因為這樣的關係能夠使人感到安全,這樣的安全感,令人有信心及勇氣去面對一切。 在這方面,現代人往往陷入矛盾及迷茫之中:一方面渴求穩定的關係,一方面自己又不願被關係長期束縛,同時又害怕對方隨時終結關係帶給自己的傷痛。有名為秦小狄的青年在《深圳青年》雜誌建議在婚姻關係上簽訂有期限的合約,或三年,或五年,或八年,在合約期限內不得離婚,合約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約。這種合約充份反影出人對關係的矛盾,正如某首流行曲所說:
「盟誓跟痴情 人漸已說是陳舊 緣來又緣去 試多了再沒難受 流行現代的愛 應該可放也可收」
然而,歌者所渴望的其實是這樣的關係:
「在無盡變化轉折時候 只得你始終 捉緊我手 在名利對錯真假當中爭鬥 唯獨你會給我分憂 在明日世界終結時候 都不悔今生 曾經跟你走 在成敗進退反覆當中爭鬥 唯獨有 你的愛 如動力 在背後」
五.總結 亞伯蘭是幸福的,他獲得與上帝之間穩定及長遠的關係,成為他安身立命的依據,也成為他去發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其實,上帝的應許並不單單賜給亞伯蘭,也惠及亞伯蘭如天上的繁星一般多的子孫。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讓我們重述保羅的說話:「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可以是你,可以是我,可以是無數的他。 承蒙「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校牧室」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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