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教會領袖蔡卓華被判三年徒刑

對華援助協會將向布殊總統提出此案,敦促中國當局放人

據對華援助協會今日發佈的消息,北京時間11月8日上午9時,北京市海澱區法院游濤法官對家庭教會領袖蔡卓華案件進行了宣判。蔡卓華牧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其妻肖雲飛和她的哥哥肖高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及一年半。肖高文的太太胡錦雲被宣佈免予刑事處分。 蔡卓華的媽媽和肖雲飛的父母在場聆聽了宣判。蔡卓華已經授權律師團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華援助協會則授權其榮譽董事、德克薩斯州美德蘭市牧師聯會主席蒂波拉•菲克斯女士,11月8日美東時間下午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與美國總統布殊會見時提出此案。 「此案的判決結果是不能接受的,」曾與蔡在北京同工過的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說。「我們敦促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蔡卓華案當事人。」 相關報道: 2005-11-07 北京家庭教會領袖蔡卓華案明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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