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辦公室戀情時仍危機四伏,弄不好,小則分手收埸,嚴重者更可能因此被迫離職。曾任台灣希望森林網站總監的李良達撰「辦公室的戀情」一文提醒各人,要避免因展開辦公室戀情而賠了夫人又折兵,就必須緊記以下四大準則。
謝絕「不倫戀」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對50多個國家進行調查後發表的世界工作時間報告指出,現代人每週的工作時間一般為40個小時以上,與同事接觸機會多隨時日久生情。
李良達則強調,若然這份「情」是建基於違反善良風俗及倫理道德之上,就萬萬不可。他說:「不倫之戀即使在社會上都很難被接受,更何況同在一個辦公室裡。」他指出,如辦公室戀情中,一方為已婚或有家室人士,強行展開這段不健康的關係將難有美好的結局,因為戀愛一方不僅背負「第三者」的指責,亦難以獲得對方孩子的諒解,陷入兩難局面。
正如兩性作家江映瑤形容,辦公室戀情常是因為生活圈小、同事日久生情,因而産生情愫,如要避免不倫戀,「應走出辦公室、擴充生活圈,將來回頭看當初喜愛的那個人,會發現自己不過是井底之蛙。」
拒絕橫刀奪愛
李良達表示在辦公室展開戀情必須要奉行光明磊落、拒絕橫刀奪愛的法則。他說:「如果對方已心有所屬,你必須耐心等候,不但是等對方分手,而且要確認事情已冷卻,你才能展開追求;如果對方雖心尚無所屬,但正有許多追求者、尤其追求者中就有你們的同事,那我會建議你先等一段時間再說。」
良好的工作氣氛是企業進步的必要條件,若辦公室內出現「三角戀」或「爭風呷醋」等不健康現象,不單影響同事間的關係,更會破壞公司的工作氣氛,對公司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
小心「利益結合」
李良達亦提出了辦公室戀情應合乎「非利益結合」準則,並指為著利益而作出追求很難有好的結局。簡單地說,即是展開辦公室戀情應以「良知與情感」出發,避免立心不良,或建基於違背情感道德或某種利益關係之上。如不得為求升職而違背良心,刻意迎合或追求某上司及高層,甚至其親友。
反之,因著利益結合的辦公室戀情,將有機會掀起一埸非良性的辦公室「風暴」,帶來惡性競爭,破壞辦公室的和諧,甚至影響公司的平等架構。
保持低調
辦公室是群體生活的地方,同事間總難免會有不同的接觸。因此要避免因辦公室戀情破壞與同事間的關係,李良達表示「要盡可能低調」。當中包括:戀愛雙方宜在公司內謹守分寸,減少非必要的接觸,以免遭人非議,成為「眾矢之的」。
此外要切忌進行私下串通,藉工作上的權利中傷或報復別人,唯有這樣才可做到「分手亦不尷尬也不致於被迫離職」。若然公私不分,小則招人話柄,嚴重者可能使你丟掉「飯碗」,甚至陷入萬劫不復。
辦公室戀情是福或是禍誰也說不準,但能肯定的是若戀愛失分串,或對不起良心,那必要為這埸戀愛遊戲承受極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