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基督教團體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表示失望

加拿大福音團契發言人:「我們無從知道這樣的大型實驗會帶來什麼後果。」

自加拿大國會週三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成為第四個允許同性婚姻國家後,基督教團體紛紛表示失望。 去年9月曾聯同其他宗教組織上書最高法院,支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定義的加拿大福音團契﹙下稱EFC﹚總幹事Bruce Clemenger表示:「今天我們的政府選擇了重新制定我們社會的基礎制度。我們無從知道這樣的大型實驗會帶來什麼後果。」 在強烈反對聲音下,同性婚姻法案由加拿大總理Paul Martin的由自由黨政府起草、最高法院大法官Beverly McLahlin簽署,並得到內閣通過。此法例讓同性戀者擁有與傳統婚姻同樣的權利。 Clemenger表示EFC強烈反對該法例。他又警誡該法例的意識會對兒童的成長造成影響。這法例的通過把婚姻變成以成年人為中心的制度,沒有維護孩子由一母和一父養育的權利。 其他福音性的教會亦表達他們對立法的失望。加拿大一維護婚姻組織的發言人Charles McVety表示對「國家侵入教會,令教會與國家造成分歧,以及重新闡釋宗教名詞」表示「悲哀」。 大使命中心會長王永信牧師給加拿大華人基督教領袖寫的一封電郵裡寫著:「我以沉重的心情給寫這封信,告訴你們加拿大內閣投票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們一起繼續為加拿大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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