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校合作:教會青少年事工之範式轉移

以建立「社區教會」為堂校合作方向之限制

堂校合作:教會青少年事工之範式轉移
基督教辦學歷史悠 久,在辦學的目標上,不同宗派基本上可分為「偏重教育取向」與「偏重宣教取向」兩方面。(註1) 一方面期望提供優質的全人教育,不再視教育為傳福音的工具,即使學生不加 入教會,栽培學生成長,回饋社會,同樣也是見證基督及服務社群的工作。然而亦有強調傳福音的重要性,透過辦學作宣教的工具,視學生團契為學校福音工作的基地、藉宗教科 或聖經科讓學生認識聖經及基督教信仰,並給予學生思教宗教和人生的問題。(註2) 傳統上,辦學團體更有一個普遍的共同目標,就是期望轉介學生參與並加入學校堂會(於該校 址內或附近由該辦學團體之宗派所建立的堂會)。同時,學校堂會本身亦可透過校舍的資源,在區內發展成為「社區教會」。

不過,現時一般的津貼和直資學校的資源大部份來自政府,吳梓明指出教會辦學「只不過是教會團體在運用納稅人的金錢為政府辦學而已……教會學校除了要向所屬教會負責任外 ,還須向政府及社會人士負責任」。(註3) 加上近年來教統局強調校本管理,除非是私立學校,否則教會辦學將難於如常地以教會利益為依歸,例如以該校舍作為拓展及建立「社 區教會」的資源。此外,香港的教師們面對著朝令夕改的教育政策,家長及社會人士對教學質素要求甚高,基督徒教師除日常的教學工作外,還「承擔」了傳福音的使命,使教學 同工倍感吃力。(註4) 現時全港18區中學共有466間,(註5) 而單是基督教中學已達158間,(註6) 超過全港中學數目之3成。無可否認,基督教中學與教會在青少年的福音及牧 養事工上任重道遠。究竟現今教會與學校之間的關係和角色應如何定位?「教育」和「傳福音」這兩方面的範疇應如何取得平衡?在堂校合作的福音事工策略和模式上應有何範式 轉移,以致能更有效及適切地配合教會發展青少年事工? 要回答以上問題,必須從教會的本質和使命開始作神學性的反思。

再思教會的本質和使命

雷.安德森 (Ray S. Anderson)對教會的本質和使命有具深度的闡釋,他指出教會在世上的本質和使命,其實就是要延續父神在基督耶穌裡藉聖靈的臨在和權能。教會群體在現世 的見證和事奉,其實是父神透過復活的主耶穌基督藉聖靈的臨在於現今世代中的「作為」 (Praxis)。 此外,神的實體更藉教會社群在基督裡藉聖靈的倒空 (kenotic)及不斷更新 (ek-static)的生活方式而得以顯明。(註7) 因此教會群體並非一般的機構和組織,她有著延續基督的事奉 (Ministry)及見證神的臨在和權能的本質和使命。

其次,根據巴特 (Barth)的觀點,教會群體的信仰本質不應只強調個人化的悔改歸主 (佈道)而已,聖靈是宣教的靈,教會社群理所當然成為了宣教的社群。聖靈召集及使基督徒社 群成長,目的在於差遣他們負起宣教的使命,成為世上的光﹐將神的平安帶到這世界 (宣教)。(註8) 因此「耶穌基督本身是神在這世界宣教使命的延續」,同時「宣教使命先於 教會,而且創造了教會」。(註9) 換言之,教會實際上是在耶穌基督裡藉著聖靈,成為神在世上延續其宣教事工的社群。

以「院牧事工」角度視校園為教會群體之本地青少年宣教禾場

所謂「宣教」,並非必須要離開本土到外地去作跨文化的工作。在全球化、國際化及都市化的香港裡,青少年族群有其獨特的次文化和語言,教會青少年事工本身已屬於跨文化的 宣教事工。因此從堂會的角度來看,學校無疑是一個廣大的宣教禾場。然而,在堂校合作的模式上,除強調提供優質教育服務及建立社區教會之外,筆者認為堂校合作的發展方向 ,應根據教會的本質和使命,由建立「社區教會」為目標,轉移到以「院牧事工」的角度,視學校福音及學生牧養等事工,為院舍牧關的範疇。其中主要的原因,包括每年學生人 數流量龐大(包括新生的加入及畢業生的離開)、學生居住的地區不一定接近學校及學校堂會人力資源有限等問題,以致學校堂會不能一力承擔眾多學生之個別屬靈及牧養的需要。 誠然,基督徒老師雖然可本著愛心和見證關懷學生之身心靈的需要,卻不能取代教會群體的功能。

既然在本質上教會是神所差遣的宣教群體,因此教會進到校園內實踐跨文化的宣教事工,正是要回應從神而來的召命:在耶穌基督裡藉著聖靈成為神在世上延續其宣教事工的社群 。從上述觀點來看,教會青少年事工其實應屬於跨文化的宣教事工的一部份,教會不單只是投青少年所好而設計一連串的「節目」吸引他們來到教會去,教會群體應帶著宣教的使 命,道成肉身地進到青少年人的族群中,進行跨文化的宣教工作。

換言之,從堂校合作的角度來看,筆者認為學校的福音工作不應只屬辦學團體或所屬宗派堂會的「專利」,辦學團體應本著一個更合乎神啟示的天國觀,視校園為教會群體的宣教 禾場,並積極開放校園,與學生居住附近之教會群體保持夥伴關係,鼓勵他們動員及差遣教會肢體,包括教會的青少年信徒,定期參與校園的福音工作 (例如:學生團契、個人佈 道、慕道及栽培小組、學生祈禱小組、福音性、信仰聚會及其他與佈道和關顧相關之活動),實踐本地跨文化的青少年宣教事工,以回應教會群體宣教的使命。

加之,該校的學生透過校外教會群體的介入,例如透過刻意安排的家長事工 (如家長祈禱會、家長座談會),其家庭亦可得著夥伴教會群體的關顧,建立轉介教會之渠道,以致居住 於不同區域的學生及其家庭得著適切的關顧,將社區的資源帶回學校,這樣不單能夠按著教會的本質和使命而發展教會的青少年事工,亦能夠分擔了基督徒教師的工作和壓力,同 時更能夠有效地配合現時香港全人發展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註10)

註譯:

1. 吳梓明:《香港教會辦學初探》(香港:崇基學院神學組出版,1988),頁32。

2. 吳梓明:《香港教會辦學初探》,頁24。

3. 吳梓明:《香港教會辦學初探》,頁65-66。

4. 〈堂校合作應如何平衡〉《基督教週報》第2010期(2003年3月2日),下載自《基督教週報》網站: 〈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4DACTION/W4D_CWREAD/1891/CWSECTS/BACK〉。

5. 根據香港教育統籌局於網上發佈的資料統計。詳見〈教育統籌局分區學校名冊(2005-2006)〉《香港教育統籌局》,下載自〈http://www.emb.gov.hk/index.aspx? langno=2&nodeid=480〉。

6. 引自〈宗教和風俗:基督信仰〉《香港年報2004》,下載自〈http://www.info.gov.hk/yearbook/2004/tc/18_05.htm〉。

7. Ray S. Anderson, “Living in theWorld” in Ray S. Anderson, ed., Theological Foundation For Ministry (Edinburgh: T & T Clark, 2000), 568.

8.何善斌:〈宣教的靈,宣教的教會—從巴特神學看聖靈與宣教的關係〉(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OCCR),2003)。下載自〈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11.htm 〉,頁9。

9.雷.安德森(Ray S. Anderson)著,蕭欣忠譯:《救火線上的事奉:權能教會之實踐神學》(台北:台福傳播中心,1996年),頁23。

10. 何志彬:〈堂校合作的反思〉《基督新報》,下載自《基督新報》網站之《社論專欄》:http://gospelpost.com.hk/template/news_view.htm?code=edi&id=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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