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貧窮兒童

關懷貧窮兒童坎特伯里大主教羅雲威廉斯(Dr. Rowan Williams)於去年聖誕節一篇講章 ,名為〈最窮的配得最好的〉(The Poorest deserve the Best),內容發人深省。 基督徒面對貧窮問題,容易把責任全歸咎於政府、不義的經濟體系、或一些人的罪性而自食其果。羅雲威廉斯提醒我們不要專注於誰要為這些不幸負責任,卻忽略了我們應有的愛 心行動。「最窮的配得最好的」,正是天國價值的反映。 不少教會領袖對扶貧工作存有偏見,以為有了政府的福利事工,教會毋須再作任扶貧工作了。有趣的是,教會團體卻承辦了超過五百間學校、六百所社會服務單位,這豈不是表明 政府有其教育或社會服務,但社會仍有空間讓教會團體按其信仰理念,提供基督化教育或基督化服務?無論堂會看扶貧為福音的手段、或扶貧本身就是福音,重要的是教會不會把 扶貧異化為不關己事。 耶穌的職事,及歷代教會的見證,表明了扶貧是整全福音內容之部分;初期及中世紀教會扶貧事工,不是只做在會眾身上,更顧及社會中有需要的人。保羅說 :「只是願意我們記 念窮人」(加二:10),表達了教會普遍實踐耶穌的福音。 法國基督徒學者積依路(Jacques Ellul)對貧窮有精闢見解,他從聖經裡肯定窮人佔著中心的位置;貧窮的問題並非社會性或經濟性,歸根究柢是屬靈的問題。窮人成了上主向我 們發出的提問,而基督徒怎樣回應,就是委身信仰的明證。任何年代,無論在哪個經濟體系,皆有貧窮群體的存在;即或在本港富裕社會之內,也存著為數不少的窮人。 中產教會肯不肯接受神向我們發出的提問?提問帶出的答案,就是承擔責任。面對全球化經濟不義,我們該怎樣改變現有資源與財富的分配;信仰沒有提供具體的方案,但聖經至 少肯定信徒要承擔責任。為何我們只著重大使命(太廿八:18-20),或大誡命(太廿二:37-40),卻故意忽略了大審判(太廿五:31-46)? 按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推算,現時本港有378,500名十八歲以下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其中二萬多居住於板間房。另一項統計數據反映,每一百名兒童當中,就有廿五人居住於低收入 家庭。貧窮問題不只影響個人的生計,更影響貧困家庭下一代的成長。貧困家庭的兒童缺乏發展空間,例如無法負擔參加課外活動、購買書本及電腦等,令他們困於貧窮循環,容 易造成跨代貧窮。貧窮兒童不單面對經濟困難,家庭問題也較多,如家庭暴力、單親等,部分兒童要兼工或拾荒幫補家計。 無論按著經濟正義(economic justice),或「最窮的配得最好的」,我們絕不能任由本港貧富懸殊現況惡化下去;教會關懷貧窮網絡的組成,正見證著教會合一的扶貧行動。今 年受苦節,教會關懷貧窮網絡發起「禁食馬拉松,禱告為貧童」受難日廿四小時扶貧聚會,邀請全港基督徒透過戶外露宿與禁食,一起體驗貧窮之感受,並透過同心代禱與奉獻, 期盼有助下一代貧童能早日脫貧!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每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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