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参议院通过保护同性婚姻民权修正案 基督教领袖表震惊

维护传统婚姻人士则发起签名行动,寻求修宪禁止同性婚姻

据美国基督教妇女组织Concerned Women for America透露,一项名为2005年公民权利修正案的法案于上周二获得加州参议院的通过,进入宪法小组委员会等候表决。此消息在加州众多维护传统婚姻的基督教领袖中间引起极大的震惊。 这项以21票对15票通过的法案,旨在将性倾向加入加州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和1968年通过的公平住房法案的保护范围中,其中也包括改写加州法律对婚姻存在于一男一女之间的规定。它所定义的"性倾向"为:"在自愿的男女成人之间发生的同性、异性及双性倾向或行为"。 但文化与家庭协会(Culture and Family Institute)总监Robert H. Knight则指出,"性倾向"的内涵十分广泛:"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有超过20种不同的性倾向。这里几乎可以包含任何内容。" 他又表示,由于对"倾向"的判定没有外在可见的标准,该法案执行起来只能依据"别人在卧室里可能干了什么或想了什么"。 加州现行的民权法案及公平住房法案保护民众不会因种族、肤色、国籍或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但Knight说,目前被提出的性倾向修正案与这些民权法案相比"很不相同",并非用以矫正实际存在的歧视,也不是要解放被奴役、被政府公然施以差别对待的人。 2000年,加州公民投票通过第22号提案,将婚姻限定于一男一女之间。该提案在全加州58个县中的52个获得了支持。 Campaig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会长Randy Thomasson说,支持性倾向修正案的人是在践踏民意和州宪法。"当我们的法律制定者这样做的时候,神还怎么能祝福加州呢?" 目前,维护传统婚姻的基督教领袖正在加州发起签名行动,支持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结合的议案加入明年6月的公民投票中,通过修改州宪法彻底禁止一男一女以外的婚姻形式。加州公民可在网站www.VoteYesMarriage.com上投票,而议案必须在今年12月24日前获得至少598,105个签名支持,才可正式成为明年公民投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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