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志明牧師:一切美德的奧秘

人類身上有兩個明顯的事實。第一,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第二,每個人都很容易忽略自己的不完美而下意識地以完美者自居。基於這兩個事實,人間處處彌漫著輕視、鄙視和仇視的目光。 上帝看見這一點,於是立下一條法則:完美必須在不完美身上才能完成。義都要在罪身上彰顯。光都要在暗身上表明。善都要在惡身上實現。一切公認的美德都只能在她的對立面身上才能找到自己。 比如愛。你的愛必須在不愛你的人身上完成。你若單愛那愛你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漢奸)不也是這樣行嗎?(馬太福音5:43-48)所以愛朋友不如愛仇敵更能體現一個人的愛,愛俊美不如愛殘障更能體現一個人的愛,愛好人不如愛歹人更能體現一個人的愛。在家庭中,愛如意老公(妻子)不如愛不如意老公(妻子)更能體現一個人的愛。一個堪稱可愛的人,一種堪稱可愛的性格,一定是在不可愛的對像和環境中造就出來的。當《聖經》說愛是恆久忍耐、凡事忍耐的時候,意思就是:愛是對不可愛的承擔與接納。試想一下,如果對方很可愛,還需要什麼忍耐呢?由此反觀人間流行的愛,許多並不是愛,只是貪慾、情慾、佔有慾,所以才導致愛多深、罪多深、怨多深、恨多深。 比如義。在耶穌豐滿的神性中,我們看到真正的義,不是對罪的排斥和懲罰,而是擔當與恩冕。他來了,並非以他的聖潔遠離罪人,潔身自好,恰恰相反,他進入罪人,尋找罪人,愛護罪人,與罪人吃喝交友,為的是在罪人身上活出和死出無與倫比的義!所以當他以無罪的身軀擔當了罪人的刑罰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一位百夫長說「這真是個義人」!所以先知以賽亞早就預言說:罪人要因他受的刑罰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得醫治(以賽亞書5:35)。所以聖經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聖經又說: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7)。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1-22) 比如謙卑。謙卑不是只接受自己斷定為真理的東西,乃是在自己的斷定之外仍保持開放的心態。換句話說,謙卑不僅是面對「真理」時的一種順服態度,更是面對「謬誤」時表現出來的一種博大胸懷。因為接受公認的真理根本算不上謙卑,那只是明智;接受合乎己意的觀點更不是謙卑,那只是常情。謙卑是願意向驕傲低頭,是樂意聆聽無理,是可以接受無禮,是能從這一切當中獲益。因為一個真正謙卑的人,應該是一個知道自己眼瞎的人,而不是一個以為能看見的人。(約翰福音9:37-40) 比如真理。真理是什麼呢?真理不是對謬誤的懼怕、不齒與封殺。真正的真理一定是對謬誤開放,正視並擁抱它們,好讓它們消融在自己的懷抱裡。正如光明從不懼怕也不拒絕黑暗,恰恰相反,它尋找、正視、擁抱黑暗,使黑暗之地歸向光明。只因真理是光明、寬廣、大有能力的,所以她總是寬厚、溫柔、雍容大度的。 比如寬容。只有當一個人可以寬容那些不寬容自己的對像時,才表明他是寬容的。基督徒接納基督徒,這不叫寬容。但是,基督教文明的社會,容納其他宗教自由存在(哪怕他們不容納基督教),其神職人員與基督教牧師享受同等待遇,這就叫寬容。美國容許CCTV、人民日報公開英文播發,盡管中國不允許CNN、紐約時報公開中文播發,這才叫寬容。我允許你到我家裡來指責我,即使你不允許我去你家裡反駁你,這才叫寬容。 比如和諧。和諧顯然是對相異者、不同者的包容,沒有人將清一色白、清一色黑、清一色紅、清一色藍稱作和諧。只有當不同顏色一並呈現、彼此搭配、相互輝映甚至黑白分明的時候,才叫和諧。大自然是最和諧的,也是最自由、最豐富、最紛紜的。 比如智慧。智慧是在愚笨身上顯出來的,不和愚笨打交道,不能消化愚笨、提升愚笨,就談不上智慧…… 如此等等。 因此,一個基督徒要想效法耶穌的樣式,活出愛,活出義,活出謙卑、真理、寬容、和諧、智慧,就決不能鄙視、遠離這些美德的對立面,反倒要活在其中:擁抱不可愛,勇於擔當罪,向黑暗開放,寬容不寬容,與不和諧和諧,與愚笨共舞。當然,這一定是舍己犧牲,一定會痛苦忍耐,然而一定有神的同在。 ***** 轉載自遠志明牧師博客《遠方的心月》(http://blog.sina.com.cn/xinyue1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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