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倘若您是基督徒,那么我要问一句,您认识真实的自己吗?在您的身上看到了神的形象吗?前一段时间,我得到一个属灵经历,神透过清晰的异象让我明白基督徒有神的形象,尽管从现实来看我们是一个不足的人,但神看我们与人看我们、我们看自己是完全不同的角度。在神眼中,我们是完美无瑕的人。在此,我愿意与广大读者分享这段难忘的属灵经历,希望我们能重新认识自己,以全新的眼光看待自己,从而过一个荣神益人的美丽人生。
我在美东一家拥有几千人的美国教会聚会。在一次主日敬拜的时候,神突然给我看一个特别的异象,这异象犹如短片电影且非常清晰,而"我"就是影片的主角。我在异象中看见自己站在镜子面前,照镜子的那种感觉非常棒,很难用语言加以形容;更令我吃惊的是,镜子中的我竟然看起来如此的漂亮。说实话,从小到大我从未发现自己竟长得这么英俊、帅气,可以说我在镜子中的样子是非常完美的。正当自我欣赏、自我陶醉的时候,神突然对我说:"我看你就是这样完美的。可是很多人却不是这样看自己,他们看到的都是自己的不足、丑陋。"
顿时,我才彻底醒悟过来,"原来神竟然是这样看我们的!神看人与我们看自己竟是完全的不同,在祂眼中,我们是『美人』——完美之人。"
神藉著这个异象打开了我属灵的眼睛,促使我重新审视自己,同时也反省过去我们看自己的视角。不容置否,一些基督徒只是关注自己的缺点、过犯和软弱的一面,甚至达到厌恶自己的程度,严重到讨厌、恐惧照镜子,因为一旦照镜子他们就要看见自己,而在他们眼中,自己达伐自己,对自己要求很高,觉得自己非常的丑陋。所以他们无法接受自我。
在圣灵的光照下,我找到该异象的圣经依据,即林后3:18节,"我们众人既然敞著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这句经文写的很清楚,靠主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有与主有同样的形象和荣光,这才是神看我们的视角!换言之,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已经完成了,我们过去不信的罪都被清算了,在神眼中看为义人,正如以赛亚书所言,"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虽然从现实来讲我们的肉体会有软弱,有时也会犯错,但这绝对无法更改神的救恩已经完成的事实,亦无法动摇我们在神眼中完美的形象。倘若我们只定睛自己软弱的现实,忽视救恩已在我们身上成就的真理,试图用努力行善、服事来达到自我成圣,那么我们将在信仰道路上撞得头破血流、惨不忍睹。在我看来,这正是一些基督徒活得不像基督徒的根本原因。
从林后3章12至15节指出生活在律法时代的人因蒙著面纱而无法得见主的荣光。但他们的心何时归向主耶稣,面纱就能除去,不仅可以看见主的荣光,还变成与主同样的形象。所以,关键是"归向主耶稣",这是律法时代与福音时代的分水岭。因此,我们这些已经归向耶稣的基督徒,不该再回到律法时代的生活样式,整天不断的自责、内疚与恐惧,就好像耶稣的救恩还没完成,自己还没有得救似的。
圣经不断的宣告耶稣的救恩已经成就,我们靠著信耶稣而成为新造的人,我们里面有基督的生命,基督馨香之气在我们身上散发出来,在神眼中我们是完美之人,所有这一切乃是神无条件的大爱的彰显。当我们真正明白这一点,用神这样的视角看自己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将完全翻转,我们的潜能和恩赐将被激发,我们的服事将不断更新和突破,并使我们的家庭、职场及周遭的人群受惠。
我就是一个典型的见证。以前我是那种活在律法时代的基督徒,对神无条件的爱只是头脑理性上的了解,并未真正经历到恩典的世界。所以当我每次有过犯时,我就陷入不断的自责,对自己的过犯感到叹息和无奈;之后我又继续犯错,罪恶感盘踞在我的心头久久无法脱离,甚至达到自己都讨厌自己的程度……每天就是这样恶性的循环。
但自从神给我看镜子的异象后,我才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在神眼中是个完美的孩子,我的身上有神的形象、基督的馨香。从此,我脱离出罪与罚的恶性巡回,迎来了焕然一新的生命,我的改变令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大为惊讶。想到这里,我就兴奋的大声欢呼,哈利路亚!高兴的手舞足蹈。
最先看到我生命改变的就是我的妻子。以前我是从不过问家务事的大男人,就连熨烫衬衫的小事都统统交给同样要上班、又做家务及带小孩的妻子处理。但经历神特别的恩典后,我开始自己主动动手熨衣服了,我很享受熨衣服的喜乐,边做边祷告,感觉美滋滋的!不仅如此,我还包揽其它的家务事,这不是装模作样,而是基督生命的自然流露,因为我知道自己是神的形象,无论做什么都是在荣耀神,都是非常喜乐的。我的改变令妻子大为感动,她不住的称谢主,认为我的变化有力见证神改变的大能。
我承认基督徒因为软弱偶尔也会犯错,毕竟我们身上仍保留罪的习惯。但这绝对无法改变我们已是义人的身份,因为神算我们为义人,看我们为完全人,这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的。所以,当我再次因为软弱而犯罪时,我不会再像过去那样陷入罪与罚的恶性循环,不再沉溺于对罪恶的痛苦,不再被罪恶感压垮。而是敢于在神面前告白自己的软弱,并求祂的恩典临到我的,主的恩典够我用的,祂的恩典托住我,让我得胜罪恶的辖制。
我也明白,不仅是我,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在神眼中都看为完美。从此,不仅是我看自己,我看他人也是带著神的眼光,这也使我拥有宽阔的胸襟,得著化解仇恨的力量,包容弟兄姊妹的不足,也改善了我在职场和社会的人际关系。既然我们都有神的形象,为何我们不能很好爱自己?为何不能宽恕弟兄姊妹的过犯呢?当我们睁开属灵的眼睛时,彼此相爱不再是难事。
总之,不要再回到律法的世界陷入罪与罚的无限循环,而是带著神的眼光看待自己、认识自己。倘若如此,我们就成为完美的人。
最后我以林书豪的例子作为分享的结束。林书豪为何能让世界为他疯狂呢?在我看来因为他是带著神的眼光看自己,这使他无论经历再大的困难都能走出人生低潮,最终林书豪的潜能爆发,一夜走红,成为很多人眼中完美的球员。
林书豪常说自己是在为上帝打球,为荣耀神而活。今天,我们身在各个岗位的基督徒也都是在为神工作,而荣耀神而活。当我们能带著全新的我去生活时,就可以释放出如同林书豪的影响力,让周遭的人也能从我们身上看见主的荣光,为我们喝彩。愿把一切的荣耀归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