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

            香港民政事务局已每年举办"平等机会(性倾向)资助计划",目的是要资助促进不同性倾向的平等机会的活动,现在还希望争取为"性倾向歧视"立法,进一步促进社会接纳那 在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上不赞同的同性恋为正常的。这事情所引起的潜在问题之多,远非我们所误以为只为保障同性性倾向人士的权益。 现有法例已被误解 事实上,对于同性恋者的性行为问题,香港现已有"同性恋非刑事化"法例,保障那些同性的成年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不等于触犯刑事条例。虽然该条例只表示同性 恋非刑事化,但香港某些律师开设的网页便以"同性性行为不再是罪"为标题诠释该法例(参http://solicitor.com.hk/viewpoint/view2m.html),更表示就同性恋性行为作出干 预"是违反人权和个体自由的",更认为若不立法保障同性恋者便会使政府"对同性恋者数字不大掌握,致令爱滋病更加不受控制。就像同年香港外围狗马风行一样,要禁赌就要 将之合法化,马会大开投注站,结果狗马外围档大量消失,所有赛马投注活动公开化,当局对香港人的赌风,便会较易掌握和控制了。"我相信你应该明白这种思维逻辑是何等荒 谬了,因为香港推行了同性恋非刑事化多年,爱滋病并未见受到控制;马会大开投注站,外围赌档也没有大量消失;政府当局对香港人的赌风,更何来"掌握和控制"呢!我相信 连法律界专业人士也竟从"同性恋非刑事化"诠释为"同性性行为不再是罪",若"性倾向歧视"条例果真立法的话,教会和基督教学校若本著圣经表明同性恋是"可羞耻的情欲 "(参罗马书1:26)而不接受非异性恋的话,岂不会被人逆向定罪? 新拟条例带来危机 圣经只是反对同性恋,又吩咐我们对于有些被情欲捆绑的人"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大书1:23),并不是要我们歧视同性恋者。我在前文 《逆性情欲的挑战》里已指出我们不可歧视任何人,因为干犯其他的罪,包括性纵欲、说谎言、无亲情等同样是神所不喜悦的,只是不歧视人不等同接纳人所犯的罪是正常的,我 们对人是不可歧视,对罪却是反对,并劝喻那些罪人回转悔改。然而当若香港政府果真通过就"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的话,"同性性行为不再是罪"的观念便等于凌驾圣经真理 之上,同性恋价值观也就被强加于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身上。那时人都将失去不接受非异性恋的权利和良心自由,也就是遭到"逆向歧视",这岂是合理的呢?同性恋者必继续争 取"同性婚姻权"、"公屋申请权"、"领养子女权"、"课本教育权"等;神学院将不能拒绝同性恋者申请入读,教会和学校都不可拒绝职员站在讲台传讲支持同性恋的信息, 否则便被将控违反"性倾向歧视"法例...你可以想像到这条例一旦立法的话,将带来信仰和教育的价值观的崩溃危机吗? 总结 亲爱的弟兄姊妹,如果你不想圣经真理被人为蒙蔽,不想你的子女被灌输同性恋的意识,不想教会被逼接纳同性恋者任教牧的话,你必须把握机会反对香港政府为"性倾向歧视" 立法。 原文刊登于香港宣教会恩磐堂网页www.gracechurch.org.hk,版权属香港宣教会恩磐堂及作者所有
让世界听见基督教的声音

你一次性或持续的支持,能让任何人都能免 费阅读《基督日报》的所有内容。

⽀持优质基督教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