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抗命必須要具道德的合法性

夏其龍神父:合理的抗命必須要具道德的合法性
左為中大基督教研究中心副主任邢福增博士,右為夏其龍神父。(圖:基督日報/ 鄭達偉)
曾擔任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的夏其龍神父在出席上周中大崇基神學院舉辦的「和平佔中神學研討會」時,就「和平與抗命」議題發表了個人看法。

崇基神學院11月4至5日舉辦了是次研討會,作為慶祝金禧院慶的活動之一,讓教牧同工從聖經、歷史、神學、社會政治處境等多方面了解和思考與「和平佔中」相關之議題。並以不同教會傳統和政治立場的牧者一同主持的聯合聖餐崇拜作結,表示教會和而不同、竭力保守一的意願。

他指出不同時期的教會對於和平與抗命也持有不同的看法,如四至五世紀時期的統治者教會會視和平為一種統一,而抗命就是背叛的行為。然而今天的教會則多視和平為一種互相的尊重,將抗命理解為維護基本的權利的手段。

但他強調這種抗命並非單指對個人權利的維護,而是應當對整體公眾的權益和公義的追求和維持,當中參與人士應要有所犧牲和抗拒誘惑的準備。他亦提出抗命要有準則:「抗命源於權威,而衡量這個權威的準則就是取決它本身有沒有道德的合法性。」

他又勸勉基督徒應視政治參與為一種與生俱來的根本權利,他說:「關於佔中、抗命和獲取普選的權利,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視這種政治參與為根本擁有的權利,且這權利非出於某個政權的善心或我們乞求才可得到的。」

然而,他認為現階段的「佔中」未算是抗命的行動,他說:「『佔中』還未是一個行動,而是一種建議和方法,它直到成為一種行動之前也只屬於一種姿態,然而這個姿態本身就是令政權對自己的執政作出反思。」

最後,對於教會在對待有份參與「佔中」行動的信徒的立埸和態度問題上,夏其龍神父認為教會應讓信徒自行決定。他指出教會本身不會以一個團體和組織單位的形式進行參與,所以應將這件事交給每一個信徒個人去做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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