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同性戀捐血被拒 庭控紅十字會遭駁回

澳洲一名同性戀男子欲捐血被拒一案終於在冗長的訴訟糾紛後劃上句號。 這名男子名叫Michael Cain,現齡26歲,因在2004年10月之前一年期間與同性伴侶發生過性行為而被紅十字會拒絕捐血。而Michael卻認為同性戀者在安全性交的前提下不應該被拒絕捐血,並與次年8月向塔斯馬尼亞反歧視法院提交投訴。 法院終於在四年後得出結論,決定駁回Michael的控訴,其解釋是:「法院認為投訴因證據不足而被駁回。」法院指紅十字會的決定是出於謹慎,預防任何潛在的危險,因此就連Michael所指的低風險同性性交也必須排除在外。事實證明,男同性戀者性是高風險愛滋病群體。 紅十字會的PhilippaHetzel教授表示不會因性趨向而阻止人們捐血。但是如果同性戀者在空窗期,就是一年的時間內通過性交感染了愛滋病,血液需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產生愛滋病毒抗體,因此在感染後的早期,可能因抗體尚未產生,而檢驗呈陰性反應。他表示理解社會部分群體的感受,但是確保血液安全是紅十字會的首要職責。 盡管如此,Michael表示將不會放棄繼續為安全性交的同性戀者群體爭取捐血的權利,並要求紅十字會對同性戀血液進行抽板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