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志明:追憶文革基督徒受害者林昭

遠志明:追憶文革基督徒受害者林昭
林昭。(圖:網絡)
今年4月29日是林昭被秘密槍決45周年。

林昭於1932年出生於蘇州,原名彭令昭。

據資料顯示,林昭的父親彭國彥曾經到英國留學,畢業後回國擔任過國民政府的縣長。其母親許憲民曾任蘇州《大華報》總經理,曾秘密為中共捐款,建立地下電台,1946年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

林昭年輕時就對中國共產黨抱有熱情。1949年高中畢業後,考進有「革命搖籃」之稱的蘇南新聞專科學校,決心「與家庭生不來往,死不弔孝」,投身到革命中去,甚至曾經揭發過自己的母親。

1954年,林昭以江蘇省第一名的成績考進了北京大學中文新聞系。她積極參與學校刊物活動,曾經擔任校刊編輯,負責副刊《未名湖》。後來又參加了北大詩社,任《北大詩刊》編輯。《北大詩刊》停辦後,林昭又成為綜合學生文藝刊物《紅樓》的編委會成員之一。

在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中,林昭因公開支持北京大學學生張元勳的大字報而被劃為右派,後因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罪及反革命罪在1960年起被長期關押於上海提籃橋監獄。

不知道是在入獄前,還是在入獄後,林昭成為一名基督徒。

林昭在獄中堅持自己的信仰,並書寫了二十萬字的血書和日記,控訴殘酷的政治迫害,表達她對自由與正義的信念和追求。

1968年4月29日,林昭在上海被秘密槍決,但有關部門從未正式公佈過判處林昭死刑的罪名。而上海公安局在執行死刑後通知林昭家屬,並要求其家屬支付5分錢人民幣的子彈費。

林昭的父親彭國彥在女兒被捕一個月後服藥自殺。其母親許憲民則精神失常,1975年也在上海外灘自殺身亡。

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之前的判決,以精神病為由判定林昭無罪,並認定該案為冤殺無辜。

1981年1月25日上海高院再次做出複審,認定以精神病撤銷判決欠妥,撤銷了1980年裁決,但仍宣佈林昭無罪。

(本文源自遠志明牧師新浪博客《遠方的新月》)

讓世界聽見基督教的聲音

你一次性或持續的支持,能讓任何人都能免 費閱讀《基督日報》的所有內容。

⽀持優質基督教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