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性情慾的挑戰(下)
三、公義審判的執行
偽善者留心神的報應(2:1-3)
聖經警示當我們判斷別人的行為不對時,也要留意自己也同樣要面對神的審判。當我們自己輕忽神的警告而干犯各樣罪惡,卻又輕視別人,論斷別人,自嗚清高,乃是自 欺欺人的行為。我們須知道神不按人自以為是的標準審斷人,祂按聖經真理的標準。能說不能行的偽善者,必然也受到神的審判。所以歧視別人是愚蠢的行為。然而那自以為被別 人歧視的人也須留意,神既不歧視人,也不偏待人,但是祂卻報應那放縱犯罪不肯悔改的人呢!
神寬容忍耐候人悔改(2:4)
聖經說神有豐富的恩慈,沒有在人犯罪時立即施以重罰,是要給人機會悔改。然而有人卻不珍惜機會,繼續肆意行惡。他們須當心,切勿以神的寬容忍耐為自我放縱的藉 口。
積蓄神忿者必受審判(2:5-6)
人剛硬不悔改,便只會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當人惡貫滿盈至超越神容忍的極限,神便不再給予機會,神公義的審判必臨到罪人身上。我們不可忘記舊約時代所多瑪俄摩 拉面對天火焚城的懲罰呢!(參創18:20-19:29)
總結
聖經說:「神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虔不義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羅1:18)當人以人權和自由的口號為藉口,自我放縱並壓制 神的真理時,須當心神的震怒!聖經又說:「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受神的 忿怒。」(羅5:8-9)當罪人願意悔改接受基督的代贖,藉著基督寶血洗淨罪惡,他們便得以稱義,免受神的忿怒。神何等渴望向我們施恩,給予得救的出路呢!但願我們快接受主 耶穌的十架救恩,便得脫神的忿怒報應,又得享神的恩慈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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