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处理性犯罪原则 劝惩促悔改及私下处理

高真牧师:将罪人挽回 而非"打死"他

基督徒于婚姻上保持圣洁是对社会的一个良好见证,然而现实却有不少信徒甚至传道人牧者不敌引诱而犯罪;不过若能妥善处理事件,罪人悔改归正亦是更大见证,亦能帮助更多相同背景的人。 故此教会在处理此类事件上必须谨慎而正确,国内教会的资深牧者高真牧师最近在《教会》杂志上分享了几点,指出教会处理必须把持圣经原则,达到劝惩罪人及挽回罪人,又掌握私下处理原则,免为当事人及各自家庭带来更多伤害。 分享该题目的高真牧师为现于北京福音教会牧会,已婚20多年,而他于婚姻家庭方面有专注的服侍。他指出处理信徒犯罪跌倒问题的一些原则之外,亦指出处理者及知情者不能单想到"该人犯罪得罪了神",而是从救赎角度出发,以温柔的心将罪人挽回,同时亦将问题作镜子对照自己,而不是要"打死"犯罪者。 确认、劝惩、促悔改、私下处理 高牧师首先提出合乎圣经原则的几个处理要点:第一,必须通过见证人确认,圣经说到控告长老须有两三个见证人,意思就是不能单凭一个人的说法;第二,对于犯罪者要以温柔的心将他们挽回,犯罪人本身应受到惩戒及制裁,但目的是让他悔改而不是要"打死"他。第三,私下处理原则。 高牧师引美国长老会(PCA)列明的章程"公开的罪要公开地处理,私下的罪要私下处理",公开的罪是指伤害教会、传异端等,私下的罪是指道德上的罪,包括一般的犯奸淫的罪。他表示所以此类事件教会处理时候不适宜张扬,而是控制在知情者范围内处理。除非有一天犯罪者战胜了而自己告白出来。 他亦表示圣经中有说"当著众人来责备他",但这里的"众人"不是指所有人,而是知情者范围内。故此他不赞成教会透过公告或其他资讯公开事件,而且他认为这样做对当事人伤害更大,只看到暴露及责备,而没有鼓励和支持,亦不利悔改,甚至可能令人产生怨恨。 由谁处理 遵从权柄的原则 在有谁去处理的问题上,高牧师认为应遵从权柄的原则:若是牧师犯罪,应由该牧师上面的团契处理,因为他们是对该牧师是有权柄的;若是教会内信徒犯了罪,则牧师有权柄去处理。他亦指出此类事件中犯罪者配偶是首先受伤害者,若犯罪者真有悔改之心,应首先向配偶道歉且求原谅,这时候教会牧师团队需要介入,去保护这个家庭。 惩戒方式及避免暴露 高牧师指出教会于惩戒犯罪人方面各有不同处理方法,常见的有停工停餐,也有严重的会开出会籍。但在惩戒过程中仍应避免暴露,尽量减少弟兄姊妹产生猜测。教会可安排团队分担原本当事人负责的工作,然后安排一个可监督的地方让他学习及恢复,而惩戒之后恢复他职分的时候,大家就不可再提及,免图加压力。 数据显示港教会内性道德问题严重 近日观塘法庭处理一宗已婚牧师诱骗智障教友性行为罪行的案件,引来教内外有所关注。而香港教会内另有数据显示,信徒婚外性行为及淫乱情况的严重性:据2010年明光社公布调查结果,一成半受访男信徒涉婚外性行为,其中逾一成男信徒每月至少有一次婚外性行为,女信徒亦有近半成。另该年公布的香港教会普查亦数据显示,教会处理纪律个案中以性道德及离婚性质为最多。可见处理婚姻不忠及性犯罪问题已成为教会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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