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区重申认同校本管理 但反对推行单一模式 編輯室 2010年2月8日星期一 上午9:36 高等法院2月3日就《2004年教育(修订)条例》司法覆核上诉案宣判,裁定天主教香港教区败诉。教区在同日发声明回应,表示对判决感遗憾,将与律师详细研究判词才作出跟进,并重申他们"认同及接受"校本管理,但不同意政府推行"单一模式管理资助学校"。 声明全文为: 一、天主教香港教区对是次上诉的判决感到遗憾。 二、天主教香港教区将与律师详细研究判词,才作出跟进。 三、天主教香港教区重申: 1. 我们认同及接受校本管理、校政民主化、问责及透明度,但不同意政府推行单一模式管理资助学校。 2. 以"法团校董会"的单一模式管理资助学校是 变相将学校一元化,与学校教育多元化的世界趋势背道 而驰, 架空了办学团体,破瓌了政府与办学团体數十年來所建立的 伙伴关系及提供教育的合作模式, 增加了学校管理趋向政治化的可能性,模糊了办学团体的教育理念及办学方向,致使学校在校园内实践天主教的教育理念和原则变得困难重重。 3. "法团校董会"既不应用于直资学校及全面使用公帑的官立学校,但只部份使用公帑的学校,如资助学校,却不获豁免,实欠理据。 4. 条例通过后,不再是政府和办学团体携手合作地去办学,而是政府使办学团体的权力下放给个别校董会。 四、天主教香港教区仍将坚持一贯的 1.办学热忱,按天主教办学的传统和精神,继续以全人教育的理念,不遗余力地为学生服务; 2. 与政府保持良好伙伴关系,以提供优质学校教育; 3.推行校本管理,全面设立教统会七号报告书所建议的"校政执行 委员会"。 若有一天我们的学校无法以天主教的教育理念和原则办学,我们的学校也就不再是名副其实的天主教学校了。 2010年2月3日 相关新闻 《校本条例》上诉教区败诉 须成立法团校董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