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主和各種不同的人相處,都顯得從容自在,平靜安詳——當祂遇上的人墮落如猶大,祂不曾變得刻薄、灰心或氣餒;碰到忠誠仁愛的人如約翰,也不會胡亂沾沾竊喜、從未過分褒揚他。反觀我們:當我們遇見特別好的事,會誇張地對全人類充滿希望,而到我們碰見特別壞的惡人劣行,就會走向另一極端;但耶穌「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人類的性情和他們的需要,祂知道得很清楚;祂對人有無匹的洞察力,在最卑微的人身上看到盼望。耶穌對人類的前程依然抱著強大的希望。
在馬太福音15章裡,主教導門徒人心的本質是甚麼——「從心裡發出來的……」接著就列出一連串出自人心的惡念。我們說:「我不覺得自己心裡有這些東西。」我們寧願相信自己那昏昧無知的看法,也不相信耶穌基督對人性的洞悉力。耶穌若不是洞察人心的無上權威,就不值一哂了。我若清醒自察,考查自己是否有罪,很可能猛然驚醒,覺悟到耶穌所說的都是真理,對自己裡頭行惡的可能震駭不已。我若未成為粗鄙下流的人,只不過因為心中的卑怯摻和了文明的保護,使我卻步;但當我坦蕩蕩地來到神面前,我就發現耶穌基督的診斷是正確的了。我一日躲在無罪這概念的傘蔭之下,一日就只能夠活在愚者的天堂中。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