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就變性人婚姻修例展開討論及諮詢

立法會就變性人婚姻修例展開討論及諮詢
立法會特別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因應變性人而修訂的《婚姻條例》草案。(圖:立法會網站)
終審法院於去年7月有關變性手人可結婚的裁決進展到立法階段。立法會特別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討論因應變性人而修訂的《婚姻條例》草案。

是次立法會《2014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多位議員關注未完成變性手術的人士是否能享有異性結婚的權利。

就此問題政府重申此次修例是因應終審法院就變性人「w小姐」一案的裁決而作出,因此首先以已完成變性手術的人士為修例對象。

是次判決,裁定了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士可按新性別結婚,即在婚姻上承認變性人的新性別,在本質上仍然維持本港法例所容許的「一男一女」婚姻概念。

但此後有同性戀性傾向的議員陳志全意圖將討論焦點轉移至跨性別人士——即未確定性別的群體身上,但實質此次修例本質仍是一男一女婚姻,與同性婚姻或跨性別群體婚姻沾不上關係。

而在《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諮詢中亦申明,「《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訂《婚姻條例》(第181章),以訂明在斷定結婚雙方的性別時,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的重置性別,須視為該人的性別。《條例草案》旨在落實終審法院於 W 訴 婚姻登 記 官 (終院民事上訴2012年第4號) 一案中下達的命令。」

今年一月政府已成立了「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有關法例及行政措施,並提出改革的建議。此外政府亦已就修例展開諮詢,邀請各界表達意見。

立法會《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邀請各界提交意見書: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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