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观说起(下) 何志彬校牧 2006年1月5日星期四 上午3:47 上文谈到当代社会有以下三种特质,就是主张多元选择、相互紧扣及以人为中 心的世界观,然而以上的观点却忽略了人理性的有限、罪性的问题及在道德价值相对下共融的矛盾。既然如此,我们是否真的不能够寻找到有绝对性、普世性及有约束性的核心价 值或道德规范?让我们来看看圣经提供了甚么答案? 从基督教伦理观看现今的世界 基督教伦理观主张世上有绝对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伦理观的起始点,并非建立在人的理性或经验之上,而是以神学作为伦理的基础和导向。贾诗勒(Geisler)认为,由于神的道德性格是不会改变的(玛三6;雅一17),故源于 祂本性的道德责任,也必然是绝对的。 (注1)以上观点可追溯至奥古斯丁(Augustine)的神学伦理观。 (注2)奥氏认为只有上帝是永恒和绝对,上帝既是永恒和持久不变,人类应当 以寻求祂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因为只有祂是绝对的善。因此,那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所过的正是善的生活,倒过来亦然。(注3) 换言之,神是唯一至善的终极根源,也是道德伦理的绝对标准。神本于祂本性而发出命令,是道德责任的尺度。 (注4)基督教伦理学的本质,是建立在神永恒及至善本性的基础上 ,藉著创造的秩序,让人认识个人与神和世界三者之间的关系,肯定了有绝对性道德规范。这一方面与现代的道德相对主义及世俗主义,把道德建立在理性之上的观点有很大的差 异。人不单不能够以一己方法去决定甚么才是道德正确,并且必须返回到至善的神和认识创造的秩序,按著祂的旨意全然顺服地实践于生活中,才能够过著合乎道德的生活。 基督教伦理观主张世上有普世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伦理的本质与其他伦理体系相异之处,在于相信道德规范有其超越性及普世性的特质。所谓超越性,乃是与神的绝对性本质有关,指出道德的善源于一个"超越的"对象, 因此也包含了其普世性的特质,以致能够超越时间及地域之限制,不会因社会、文化、政治及经济之转型而改变。 亚奎拿指出,善的本质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而善是一超越(transcendental)的概念,一如存有、真理、合一(unity)等概念。作为一超越概念,它就具遍在性(ubiquity)和概括性 (generality) 的特性,适用于任何真实存在的范畴(category of real existence)。(注5) 而神透过向人启示,显明祂超越性的本质和永恒的旨意,而启示的对象却是普世性的。 贾诗勒指出基于基督教伦理的本质是建立在神的启示之上,包括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而普遍启示是对全人类的命令,以致成为人类道德责任的基本原则。因此,不认识神是道 德责任的源头,并不能免除人在道德上的责任(罗2:14-15)。他认为虽然道德律不在不信者的思想中,却仍刻在他们的心里。基于神的启示具普世性、超越性及绝对性的本质,道 德责任的本质也是具绝对性、超越性及普世性,不论时与地,对全人类都具有约束力。(注6) 基督教伦理观主张世上有约束性的道德律 基督教伦理是建立在圣经的人观之上,尤其有关人的罪性与推行道德教育和道德生活实践方面,有著莫大的关系。人虽然按著神的形像而造(创一27),却因犯罪堕落亏缺了神的荣 耀(罗三23),人不单活在罪中,在本性上也是败坏。奥古斯丁认为在道德生活上,人意志的抉择虽然重要,可是人已脱离了义的范围,成为罪的奴仆,因此人的意志在价值取舍中 ,往往未能放弃短暂之善,从而选取永恒之善,以致不是人立志发愤图强,就可以培养德行,因为人堕陷于罪中。 (注7)以上观点解释了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为甚么人会知而不 行?路德(Martin Luther)进一步说明人性败坏的严重性,他指出人倾向欲情(concupiscence),并非指意志上稍微倾向罪,而是败坏人的整体,使人无法爱神。 (注8)加尔文同样 宣称人在堕落后的神的形像虽然并没有完全消灭,但因腐化过甚,所余下的,也祗有可怕的丑相。(注9)解决之道,惟有靠神完全的爱和恩典。 基督教伦理具约束性,并非单单本于神绝对的权威,而是基于神对人的爱和恩典,人藉圣灵的感动和更新,以顺服的行动回应神的旨意,甘愿被祂所约束,以爱作回应。正如侯活 士所言,基督教伦理的重点并不在遵从命令或遵守规则,却在生命的途程,品格的培养。它是具体而特定的召命,是按神在基督里所作的,开展另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性。(注10) 以"道德教育"为例说明基督教伦理观的重要性 基督教伦理观强调有绝对、普世及约束性道德规范和价值,正正是现今香港中小学推行"道德教育"不可缺少的要素。现时香港的"道德教育"在多元价值及急速转型的社会所影 响下,过份强调理性批判性思考,高举没有绝对答案及师生互动下产生的"价值观"、缺乏道德实践上的关注、忽略了人的有限及罪性及欠缺道德典范的仿傚等问题,将导致道德 认知及道德实践的发展失衡,学生往往知而不行。 此外,在多元价值观的影响下,道德价值除了趋于相对、缺乏普世共同核心价值、并难于处理道德两难的问题外,"道德教育"的方向也较为重视公德多于私德,并且是以回应知 识型经济,培育人材以回应社会需要为最终目标,走向功利主义之路,藉"道德教育"成为协助经济发展的手段,忽略了个人伦理与社会伦理不可分割之关系。 然而,基督教伦理观下的"道德教育",由于建立在神本伦理为基础的绝对性道德规范之上,道德生活必须相对于神的绝对性。因此,"道德教育"的方向不只是培育人的理性或 责任感去满足社会、文化、政治或经济所订立的制约,而是要满足神的旨意,回到神起初创造的秩序中。基督教伦理观下的"道德教育"强调关注的,是个人与这位至善和绝对的 神在关系上的互动,而并非将道德伦理约化为一般的律例,只关注个人行为的对与错。 其次,基督教伦理观下的"道德教育",在于相信道德规范有其超越性及普世性的特质。由于神的启示和创造秩序本身的超越性及普世性,因而相信会有普世性的核心价值,能够 超越时间及地域之限制,不会因社会、文化、政治及经济之转型而改变。 再者,基督教伦理具约束性,并非单单本于神绝对的权威,而是基于神对人的爱和恩典,人藉圣灵的感动和更新,以顺服的行动回应神的旨意。道德生活基于神的爱和恩典,甘愿 被祂所约束,以爱作回应。 虽然人要面对罪性及缺乏道德典范的问题,但藉著认识耶稣基督的其人其事及圣经的叙事(包括创造、堕落、救赎及福音等主题和内容),并教会群体的参与,可成为个人全人生命 的更新转化、道德生命及品格的培养、并道德环境及道德生活实践的基础,也是推行"道德教育"的本质。 总结 因著神藉创造及其秩序之启示,并圣经的默示,我们可以肯定地认识甚么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藉著耶稣基督其人其事的典范、藉著祂的爱和恩典、透过教会群体藉 圣灵延续基督的职事,我们仍能够在现今多元及相对价值的社会中实践、建立及培养道德环境及品格。正如罗马书12:1-2说: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 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注释: 1. 贾诗勒,李永明译:《基督教伦理学》(香港:天道书楼,2003),页10。 2. 郑顺佳:《天理人情:基督教伦理解码》(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2005),页17。 3. 同上,页19。 4. 关启文:〈基督教伦理与世俗主义伦理:一个批判性的比较〉;下载自〈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53.htm〉。 5. 郑顺佳,页61。 6. 贾诗勒,页11。 7. 同上,页39-40。 8. 同上,页163。 9. 加尔文著.徐庆誉译:《基督教要义:上册》(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页109。 10. 郑顺佳,页302。 参考书目: 加尔文著。徐庆誉译。《基督教要义:上册》。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 贾诗勒著。李永明译。《基督教伦理学》。香港:天道书楼,2003。 郑顺佳。《天理人情:基督教伦理解码》。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2005。 参考期刊: 关启文。〈基督教伦理与世俗主义伦理:一个批判性的比较〉。下载自〈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53.htm〉。 本文原载于伯特利中学〈基督徒教职员简讯〉2005年12月号,获许转载 相关文章: 从世界观说起﹙上﹚(2005.12.0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