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会没有资格谈政教关系

(本文为作者根据在7月15日恩福文化宣教使团"时代与中国家庭教会"论坛上的分享整理)

体制内外的学者在谈到中国家庭教会问题时,经常用一个词语或者范畴来阐述这个问题,那就是政教关系。这个词其实给外界很多的误导。误导之一,就是让人感觉家庭教会在中国跟政府建立了一种对称的、甚至地位相等的关系,基本上算是一个合法宗教了,现在需要以某种更恰当的方式(政控制教、教控制政、政教分立等)来处理了这个关系。

实际上,家庭教会与政府之间毫无对称的、地位相称的关系,家庭教会相对于政府是被漠视的、被践踏的实体,根本没有资格、条件来谈政教关系。家庭教会要想谈政教关系,首先需要的是自己的合法化!只有自己合法了,才能跟政府确立一个对称的、地位平等的关系,才有资格与政府建立"政教关系",不然二者的关系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教关系。

家庭教会与北京政府的关系,非常类似台湾、西藏流亡政府与北京政府的关系。台湾和西藏一厢情愿地认为北京会把自己作为一个对等的实体进行谈判,但实际上北京从来不把二者当做政治实体,也从来不进行任何正式的、地位平等的政治谈判。这次守望教会事件发生后,政府没有进行过哪怕一次的与守望负责人的谈判甚至接触,从北京政府的傲慢姿态就可看出它从来没有把家庭教会作为与它有某种对称关系的实体来对待,所以用类似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的基督教与政府关系的"政教关系"一词来描述,实在是高擡了家庭教会在中国的社会法律地位、也高擡了其在北京政府眼中的份量。

在中国大陆,最有资格谈政教关系的,是马克思主义准宗教与政权的关系。如果说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宗教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允许共产党员有其他的宗教信仰?为什么西藏、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只有放弃了自己祖传的信仰,才可以入党提干?为什么从小学到博士,中国都在全国性地灌输马克思主义,如果仅是一种政治学说,为什么一定要讲无神论、进化论、物质决定意识等有关宗教性的命题呢?

实际上,自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中国大陆政权后,便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成为本质上的国家宗教(state church),而对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使其成为了国家宗教的附属宗教。在中国合法的三自教会本质上是国教的附属宗教。三自在内容上只不过用基督教的名词来阐述共产主义理念而已。在形式上,三自教会的牧者们全部受到官方培训、官方控制。所以,在中国非得要谈政教关系的话,应该谈的是马克思主义与政权的关系、三自教会与政权的关系。也即取消政教合一、驱除政权的神圣性问题。

至于家庭教会,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谋求合法化的问题,只有合法了,才能与政府配称有某种"政教关系"。据最新的并不十分确定的消息,在守望事件后,由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发起,北京、成都、上海、武汉、温州、西安等地家庭教会牧者联合向全国人大的请愿(建国60年来家庭教会第一次公开、整体地向全国人大发布请愿书),最近也得到了全国人大的三点回应:1、家庭教会是非法的。2、家庭教会虽是非法,但是个事实的存在。3、宗教法的出台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三点说明了政权对家庭教会的政策是:继续维持家庭教会非法存在状态,继续打压家庭教会谋求合法化、公开化的努力。

而留给家庭教会的,就是要以家庭教会合法化为目标,持续不断地通过各种有影响力方法,用基督徒的抗争方法来谋求信仰的自由、扩大自由的疆界,逐渐实现家庭教会的合法化、公开化。这一切正如神在马太福音19:26:耶稣看著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专栏文章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和观点

让世界听见基督教的声音

你一次性或持续的支持,能让任何人都能免 费阅读《基督日报》的所有内容。

⽀持优质基督教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