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基督徒来说,当读圣经时,对经文禁止我们吃猪,感到为难。圣经明明对猪定性为不洁的食物(利十一:7-8;申十四:8)。直至今日,犹太人仍然遵守旧约律法的要求,严禁 吃猪。初期教会,基督徒也不吃猪肉;因为不少基督徒是从犹太教转过来的,民族身分是犹太人,生活习惯也是犹太人,只是信仰身分有所不同。
大概主后五十年开始,教会逐渐达成共识,因为基督宗教已不再局限犹太血统人士,多了来自希罗文化的不同族群人士。在饮食方面,这些族群原来是吃猪肉的;而教会人士明白 吃或不吃,皆与信仰无关。那些只适用于犹太人的饮食习惯,根本不涉及信仰原则,也毋须非犹太人同样持守。从此,全球基督徒不再受饮食规条约束,华人基督徒也可放心吃猪 肉了。
猪的作用,除了供食用之外,也用作形容愚笨、没有见识的代名词。"妇女美貌而无见识,如同金环带在猪鼻上。"(箴十一:22)耶稣说:"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 怕他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七:6)耶稣挑战当时宗教领袖,语带讽刺,以猪形容他们的思想封闭,抗拒祂宣讲的福音。
正因猪的样貌有些丑,猪吃的是肮脏不堪;在一般人心目中,现实的猪不像影片《宝贝小猪唛》那般可爱。本港新界养猪业已式微,涉及排污的处理,为"厌恶性行业"。有人尝 试为猪平反,指猪本身是爱洁的;但猪予人的负面形像深入民心。
耶稣讲浪子故事,主角是"猪狗不如"的小儿子,"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路十五:15-16)这次论述,猪扮演著促成浪子醒觉的媒介。我们不宜把猪 "妖魔化",只因耶稣下令把鬼赶入猪群(太八:28-34),于是猪就成了撒但的化身。彼得描述 :"『狗所吐的,牠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 正合式。"(彼后二:22)
吴承恩笔下的猪八戒,在《西游记》寻道的历程中,呈现的品格是贪吃懒惰、重视享乐、贪图物欲、经不起诱惑、遇到困难就退缩、无法坚持到底。猪八戒的出丑行径,夸张地反 映人性的贪欲,只晓消费,却不会承担责任。难怪不少民间智慧,常以猪八戒作为鉴戒;如"猪八戒照镜子"(指里外不是人),"猪八戒戴花"(愈丑愈作怪)、"猪八戒吃人 参果"(全不知滋味)。
盼愿我们踏进猪年,去掉猪八戒的劣根性,成为创造主眼中可爱的小猪,天生小猪必有用!
(转载自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每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