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神面前,你最深切關注的東西是甚麼呢?不妨審察一下。社會上的罪惡,比世人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事實更能牽起你深刻的關注嗎?從天上把耶穌基督帶來的,並不是社會上的罪惡;把神兒子帶到髑臟a的,是人要離開神獨立生活那龐大的原罪。罪不是用法律或社會標準來量稱的,反以「人」來衡量。聖靈工作,絕對準確無誤:「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這就是罪的本質。聖靈只依從這個方向定人為道德上的罪人。外顯的罪行人人都知道是錯誤的,這不必聖靈教導,一般文化和教育工作都辦得到;但依照我們主對罪的定義,要令我們罪名成立,就非聖靈工作不可了——「是因他們不信我」。罪不是以道德上的忠實和正直來衡量的,而是以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來稱度的。問題是,我心悅誠服地信服聖靈的看法,認同不信耶穌就是惟一的罪嗎?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