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逆向歧视联盟"抗议平机会带头歧视

上月性倾向歧视争议演烈,社会上已出现逆向歧视的迹象。有"反逆向歧视大联盟"今日中午到平等机会委员会向主席林焕光上书反映不满,认为平机会偏袒同性恋社群,未兼顾社会不同声音,更涉带头对同性恋异见人士进行逆向歧视。 信件内容如下: 林焕光先生: 贵会于1996年成立,多年以来一直执行反歧视法例,推动社会消除歧视,贡献良多。诚如贵会的抱负:"建设一个没有歧视、崇尚多元、包容共济的社会……"可是,近年阁下的言行多次表现偏袒同性恋,不但没有兼顾社会上不同声音,更刻意带头对同性恋异见人士进行逆向歧视,情况令人担心。 同性恋是社会上一项争议极大的课题,本来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对不同的题目应容纳多元意见,包容共济,但近年来社会上却出现一些人士,对同性恋异见人士口诛笔伐,形成一种文化上的逆向歧视。 近日,我们联盟中有家长出席节目"城市论坛",表达了一些不认同同性恋的看法,随后便遭受网上欺凌及强烈攻击,亲身经历逆向歧视的伤害。当中攻击言论,极度性别歧视,例如:"姓李果个八婆一开声我已经想大巴大巴掴落佢度"、"想鞭死条肥婆";及歧视当事人的家庭岗位,例如:"这个家长会的女人『妳私烟』,无知愚笨,枉为人母,胶论无数","个死肥婆开口埋口话人地讲得岩话人地揾交拗咁叻你去做立法会议员!做你仔女就真系惨喇…都唔知系咪个天靠害LOL" 这些网上欺凌言论,骇人听闻,平机会既为消除社会上歧视而设,本应关注这类事情,然而阁下非但对这类歧视行为视而不见,反而带头逆向歧视,攻击那些不赞成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的人士是"违反集体良知",不但侮辱市民,也漠视家长忧虑,行径令人震惊。 我们尊重社会上的同性恋人士,但对同性恋行为,我们认为有必要让公众认识其实况及可能的后果。卫生署刚公布最新一季爱滋病统计,当中因同性性接触而感染的新增个案,竟然比异性性接触的多出一倍有多,而前者人数只占社会极少部分,证明同性性接触是感染爱滋病毒的高风险行为。阁下多次呼吁政府要立性倾向歧视条例,然而一旦立法以后,社会对同性恋行为不能再有异见,这对社会整体的公共卫生会带来什么后果?林焕光先生阁下有考虑到吗?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二十六条:"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作为父母,有权关注孩子接受怎样的教育、怎样的思想。然而,根据外国很多逆向歧视案例,性倾向歧视条例一旦立法,对同性恋持不同意见的言论自由会受到严格规范,以致社会将全面倾斜同性恋,甚或影响教育内容,出现同志洗脑教育,要让学生一定要接受同性恋行为,使家长的教育权受到损害。林焕光先生阁下,你认为家长的权利,是不是应该尊重呢? 林焕光先生阁下,持平原则是平机会行事的原则:"致力以持平、公正、公平和客观的态度履行此法定的角色,谨守不偏不倚的立场处事….."然而,阁下在处理同性恋一事上,未知是否存在"持平、公正、公平和客观的态度"呢?性倾向歧视条例还未立法,持同性恋异见人士已经遭受严重的攻击及欺凌,一旦立法以后,阁下如何保障同性恋异见人士不受逆向歧视呢?再者,林焕光先生带头对同性恋异见人进行逆向歧视,是否有助于"建设一个没有歧视、崇尚多元、包容共济的社会……"呢?近年香港社会内部争议不断,林焕光先生何故偏袒同性恋者一方,漠视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难道非要进一步分化社会不可吗? 恳请林焕光先生兼顾社会不同意见人士,停止带头逆向歧视,并关注现时真正受到歧视的家长及同性恋异见人士,保障他们能够有言论自由表达立场而不受攻击及歧视。 反逆向歧视大联盟敬上 20-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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