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類的悲歌之一,是拒絕為自己的行動負責。我們把自己的問題怪到別人頭 上:父母沒有管教我們、朋友拖累我們、牧師講道不清楚、兒女太叛逆、雇主不夠敏銳、配偶不瞭解我們、時間不夠用……,我們的藉口很多!然而,除非完全負起 當盡的責任,否則饒恕與重建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我們為自己的罪行找藉口,正證明我們沒有真誠地悔改。聖經中從未提到,因著別人對你的影響,神原諒了我們的 罪行。若習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找藉口,我們將不會誠實地悔改。
神會要我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而不要他人為我們的行為負責任(哥林多後書五:10)。總要 竭誠認罪悔改,並為自己的罪負責任,這會釋放你,使你得到神的饒恕,朝向靈命成熟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