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析通报虐儿机制 张达明:社工移民流失促加强配套

明光社析通报虐儿机制 张达明:社工移民流失促加强配套
(图:freepik)
今年五月5岁女童遭虐杀案亲父继母囚终身,政府拟订立《没有保护罪》,但引来社会忧虑,照顾者如何免于失责被控告。明光社6月25日举行交流会,张达明律师担心投诉增多忽视真正虐儿个案;女青总主任苏艳芳认为加强公众教育比刑罚有效。

鉴于5岁女童被虐杀案件,法律改革委员会就相关改革法例咨询,并于今年4月完成报告,建议定立《没有保护罪》,在新建议之下包括"强制通报虐儿机制",要求同一屋簷下的照顾者有责任通报怀疑虐儿事件,例如佣工,法例同样涵盖老师和社工,有关人士一旦通报事件,便没有刑事责任。

张达明:投诉增多忽视真正虐儿个案

明光社就《没有保护罪》是否有效方式保护儿童,举办"保护儿童加强各界的意识"交流会,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分析《没有保护罪》利与弊。

现行法例可以处理虐待儿童个案,但未必将犯案者谋杀或误杀入罪,只能用《侵害人生条例》(27条),鉴于跟儿童同住或有多人,难以确定施虐者是谁,只能构成犯罪行为。老师、社工接触学生时间有限,未必清楚儿童受虐的情况而负上刑责。

他又指,在外国强制通报法例针对老师、护士、医生、警察,法例且保护通报人有法律豁免,举报不会视为诽谤,通报个案因而增加但有滥用情况,不过香港暂时未出现。

对于强制通报机制,张达明认为好处是帮助儿童免受伤害,但必须有足够的配套资源来跟进,例如警方接受专业训练识别案件属于虐儿与否,加上移民潮专业社工流失,政府需要在配套措施上增加资源。

张达明称:"除非增加人手,否则单凭引入通报机制担心弄巧反拙,专业社工处理大批投诉,反而忽视了真正虐儿个案。"

苏艳芳:疫下个案未显实况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总主任苏艳芳分享与学校、家长、儿童协作的挑战,认为加强公众教育比刑罚有效。

她引用社会福利署2020年统计,跟进个案共940宗,受害人近六成为女性、男性占四成三,主要是身体受伤害、性侵犯;施虐者近六成来自父母,其余是没有任何关系人士、同学、朋友;个案地区集中在观塘、元朗、油尖旺、深水埗。相对2019年受虐个案近1,000宗,反映疫情下老师、社工面见儿童机会减少,未必察觉到问题。

苏艳芳表示,虐儿个案普遍,老师、社工、医护遇到怀疑虐待个案,按照保护儿童免受虐待指引及附件通报、咨询、转介。她自言,他们会留神察觉受虐儿童身体的状况、情绪表达、行为表现、照顾者的能力与态度、环境因素来评估。

跟进时间缓急影响效果

社工跟学校协助启动程序时有困难,担心家长负面反应,老师处理掌握时间快慢 也有影响。若太急未了解清楚事情通知家长,惊动施虐者带来反效果;太慢错失黄金时间,学校亦没有清晰机制以及谁做决策;另有校长担心影响学校声誉。

与家长协作方面,假如施虐者是父母,女青会联络非家庭成员,除顾及家长感受也需及早沟通,包括约见施虐者倾谈。

与儿童和学生合作时,学生碍于表达未能全面描述事件,也要注意留院安排,疫情下没探访并且影响上课。

加强家长、公众教育提高保护儿童意识

对于《没有保护罪》,苏艳芳认为实行强制情报机制有挑战,需要搜集更多资料识别个案,尤其是心理伤害非表面辨识到的,也需要配套设施,例如女青通报后谁人去做、怎样做?家长较多信任学校,如何跟学校社工与老师配合很重要。

她指,社署每年提供虐儿专业培训,提高意识揭发个案;此外家长及公众教育很重要,效果比起用罚则强制来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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