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建议,我们表达坚决反对,理由如下:
1. 不应承认海外同性婚姻制度 此建议实际上涉及对海外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形式的某种承认。我们认为这是极不恰当的。香港应坚持以"一男一女"为基础的婚姻制度,不应以任何方式认可或合法化任何形式的同性"婚姻"或"结合"。婚姻制度应是建基于一男一女的结合,这一立场不容动摇。
2. 所谓"医疗与身后事权利"已可透过授权处理,毋须另设制度 建议中提及的权利,例如病重探视、医疗决策权、领取骨灰等,实质上属于个人意愿及选择。现行法律下,当事人只需透过授权书,即可合法地将相关权利授予任何信任的人,包括朋友、牧者、社工或照顾者等,完全不需设立一套专为同性伴侣而设的登记制度。因此,此建议并非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以权利之名,行推动同性恋意识形态之实。香港政府不应也不应被期望在此方面表达任何形式的认同。
3. 登记制度实为提升同性伴侣地位至家庭成员之列 在未有授权的情况下,现时社会惯例是将相关权利赋予直系亲属,例如配偶、父母或子女。若设立同性伴侣登记制度,实质上是将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提升至与直系亲属相当,这是一种对同性恋关系的制度性认可,进一步削弱以传统婚姻为核心的家庭观念,实不可取。
4. 政府不应机械地执行损害社会价值的判决 我们理解政府提出此建议可能是回应法院的判决。然而,法院的裁决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政府本身具有一定的酌情空间。若相关执行会严重冲击社会风气与香港一直以来建立的一男一女婚姻为本的家庭价值,政府理应以整体社会利益为优先,审慎处理、甚至拒绝推行有关判决。
总结: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撤回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的建议,并呼吁各位立法会议员拒绝支持该方案的通过,以捍卫香港核心家庭价值,守护社会整体利益。
一群热爱香港的市民
2025年7月13日发起联署
联署发起组织和机构联署::
1.耶书亚爱家工程 , 2.膏流国际事工 , 3.五旬节圣洁会筲箕湾堂
4.香港中国文艺复兴教育基金China Renaissance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
5.香港维护家庭价值协会 ,6.新造的人永活堂 , 7.丰盛人家 , 8.甩石行者 , 9.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 ,
10.基督教榕树头之光教会, 11.谢家亮说话训练学院 , 12.HONG KONG CHRISTIAN PRAYER FELLOWSHIP LTD
13.荣耀事工 , 14.荣耀祷告殿 , 15.荣耀之家教会 , 16.耶书仑书室 , 17.流奶与蜜教育中心
18.基协家庭服务中心 , 19.香港餐福事工联会 , 20.复兴宣教事工有限公司 , 21.生命领航协会
22.Christian Logos Fountain Church , 23.Jass Music Ministry Association Ltd , 24.家油站
25. 神奇艾灸医疗养生馆 , 26. MAHANAIM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7.灵火天地慈善基金
28.大卫帐幕 , 29.文化更新研究中心 , 30.基督教活水基金教会 , 31.爱。孩童的心慈善有限公司
32.以利沙纤体棉中心 , 33. Nurture International , 34. Beyond Education 35.熊猫之友
36.祝福万国事工 , 37. 复兴保险业团契 , 38.新西兰全能风末世预言事工 , 39.香港筲箕湾崇真堂 ,
40. Arrowgate Church , 41.加恩堂 , 42. 基督教活水基金教会 , 43.基磐浸信会
44.基石浸信会(基督教) , 45.Operation Blessing Hong Kong , 46. Christian Youth Association ,
47. 信实生命礼仪中心 , 48.新妇教会 , 49.Christian Gospel Church of Love
(排名不分先后)